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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家湾矿员工违反计生政策最高可处5000元以上罚款

煤炭资讯网 2009-2-24 2:08:20    西北扫描
  (本网讯)为了深入贯彻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和神木县政府有关规定,凡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陕北矿业公司韩家湾煤矿职工,最高可处5000元以上罚款。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陕北矿业韩家湾煤矿结坚持“三为主”、“三到位”,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矿党政负责人为全矿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与当地主管部门签订责任状,使计划生育率、晚婚率、晚育率、节育率、“三查”消号率、独生子女办证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均达100%,流动人口持证、验证率达95%以上。

  这个矿明确要求:凡招工或调入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必须在15日向矿方查验有关计生证明材料,建立员工个人计划生育档案。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的地盘谁清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计划外生育者,是干部的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处理,属一般职工的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是党员、团员的给予开除党籍、团籍处分,临时工给予解聘处理。对非婚怀孕者责令其进行人流或引产,对无特殊情况不参加“三查”的、未按期出示相关证明、未按规定时间落实节育措施的等六种具体行为,扣发本人当年年终奖励工资,对新招、调入本单位的职工,出具假证明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


本网通讯员:安敏宁      编 辑:木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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