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歹徒假冒警察多次绑架抢劫富婆(图)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2-26 15:52:02 社会扫描 | ||
![]() 庭审现场
当夜深人静驾车行驶在马路上时,有陌生人靠近自己必会引起警觉,可如果对方是身穿制服的警察,一种信任感会油然而生。歹徒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半夜假扮警察尾随“富婆”,先绑后抢多次得手。2月25日,这伙狂徒被送上了法庭。 误入歧途沦为“马仔” 李涛和宋军两人2008年3月来长沙谋职,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某酒吧上班的姚某。姚某对两人关怀备至,还提供吃喝玩一条龙服务,并承诺:“你们只要跟着我干,我保证你们轻松赚大钱。”李涛和宋军渐渐成为姚某的“马仔”,经常扮演打手的角色,跟着“老大”四处晃荡。 一日,姚某突然提出抢劫他所在的酒吧,称一来他熟悉那里的环境,二来里面经常有“富婆”。李、宋两人觉得这样做性质比较恶劣,没同意。姚并未强求,过了几天又跟两人说,有人欠自己老板的钱,这两天要帮忙收账,先要准备点行头。 第二天,李、宋跟着姚某来到宁乡,姚某进了一家卖军用品的商店,约半小时后叫他们俩进去试穿警服。三人还买了警棍、手铐、胶布等。 从广州买枪抢劫“富婆” 2008年4月8日,姚某等三人携作案工具来到酒吧停车场。凌晨4点,见一名20多岁的单身女子驾着尼桑轿车出来,姚说:“她就是欠钱的人。”便租车尾随。车至芙蓉南路省建工集团处,正好红灯。三人便冲了出去,将驾车女子陈某一把提出,用手铐铐住她双手、用胶布蒙上眼睛,由李、宋二人左右夹住塞进了车后座,姚某则开着车一路跑到了益阳。在赫山区一小山上,三人对其进行了抢劫,共计25300元,及手机两台价值1033元。随后他们退给了陈某100元钱,让她自己驾车回长沙。 从绑人上车那一刻开始,李、宋二人就知道这并不是什么收账,而是赤裸裸的抢劫。案发后,每人分得5000元钱。宋决定不干了,买火车票回了安徽老家。李则选择继续留下。 为了干几票大的,姚某用抢来的第一笔钱到广州买了一把仿六四手枪和子弹。4月25日,用同样的方法抢劫了熊某两万元现金、三部手机和一条白金项链,并开走了熊某的白色“欧雅”小轿车,还把她和车牌一起丢在河堤上。 败露行迹逃离现场 一次次的不劳而获,姚某尝到了甜头,2008年6月22日,他和李涛驾着熊某的小车,用同样的方法又抢劫了受害人王某,获得现金和手机共计5347元。7月8日,他们尾随吴某至长沙市车站北路欲行抢劫时,吴某坚持要查看二人警官证否则会拨打“110”,僵持了几分钟后,两人无奈逃离了现场。 2008年7月11日,姚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8日李涛和宋军也分别落网。他们非法持有的枪支和三发子弹在宁乡县政府后山的土堆中找到。公诉机关认为姚某和李涛多次冒充军警人员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当以抢劫和非法持有枪支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宋军则以抢劫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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