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煤矿将不得直接从社会招工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3-13 10:25:40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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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太原将通过在各县(市、区)政府建立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中心,对煤矿工人进行统一招聘和管理。该管理中心成立后,煤矿不得再直接从社会招工。 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低、井下作业人员职业准入管理薄弱、违章作业往往是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根源。据太原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成立后的管理中心将作为政府、社会和企业的桥梁,根据煤矿企业需求统一招聘、培训矿工。以往煤矿自己起草的劳动合同也要废除,煤矿工人将签订由劳动部门起草的统一劳动合同。为煤矿工人上的保险险种也不再由煤矿自己说了算,将由管理中心根据矿工的工种统一对其进行参保。 即使是临时工,煤矿也不能擅自从社会上招聘。按照要求,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中心成立后,县营煤矿使用的农民工、临时工等从业人员均须从管理中心统一招聘。煤矿企业在复产前,要按照生产许可能力和年度作业计划编制岗位作业人员用工计划,向管理中心提出用工申请,管理中心将根据煤矿企业申报的用工计划确定招用人数,按照“优先录用煤矿现有工人,差额部分招用新工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工。 煤矿工人招聘成功后,先进行培训后录用,培训合格颁发《上岗证》后才有资格下矿工作。培训合格录用人员与用工煤矿企业将实行双向选择,被录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将由管理中心办理暂住手续。凭管理中心填发的录用分配单及《上岗证》矿工才能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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