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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泉煤业严肃处理一起煤质污染事故

煤炭资讯网 2009-3-25 14:59:51    经验交流
    本网讯    近日,川煤集团芙蓉珙泉煤业公司对该公司采煤二队的煤质污染事故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出处理通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部门进行重罚。

    3月22日夜班,该公司采煤二队擅自将30车矸石误认为是脏杂煤全部拉运至地面翻笼,而综合队翻笼司机未加辨别将其翻入煤坪,导致煤坪内发热量在4000大卡以上的3500吨煤炭受到污染。尽管当时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处理,但仍有约20吨的矸石混入煤堆,造成约29000余元的经济损失。为此,该公司作出决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煤质煤销科长处罚100元;对采煤二队集体处罚300元,对该队长、书记分别处罚100元和80元,对当班机车司机、跟车员各处罚50元;对综合队集体处罚500元,对综合队队长处罚150元,对当班翻笼司机、202皮带当班司机各罚100元。

    针对此次煤质污染事故,该公司强调,各施工队要加强煤质现场管理,提高煤质意识,加大终端煤质考核及煤坪、上
仓、配仓管理,把煤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杜绝此类煤质事故的再次发生,做到提质增收。 


本网通讯员:赵远涛      编 辑: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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