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弟违章 老师同责------- | |||
永荣中心桥煤业公司完善师徒合同管理办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3-29 23:53:07 安全专题 | ||
|
本网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签订师徒合同,凡未签订师徒合同的新工人一律不准上岗作业。为进一步加强师徒合同管理、明确师徒双方职责和义务。近日,重庆市能源集团永荣中心桥煤业公司重新修改完善了师徒合同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师带徒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月必须经理论知识培训和现场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师徒合同期满后,由老师对徒弟是否可以独立上岗作业出具书面的评价意见,企业根据老师意见和连队综合考核确定是否留用该人员。 为加强老师带徒弟的责任心,合同同时还规定,在师徒合同有效期内,老师若不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不耐心细致的传授本岗位安全生产技能、以非法手段强迫徒弟劳动,危及徒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老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自由化作业和冒险蛮干、言传身教和表率作用做得不好,经委托代表人同意,徒弟有权解除师徒合同。若老师对徒弟的违章视而不见,不及时提醒、制止和纠正徒弟不安全行为,致使徒弟或其他人员受伤、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失的,老师承担与徒弟相同的责任,并由老师赔偿由企业支付的师带徒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