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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枣矿集团蒋庄矿不断完善各项防范措施,有效规避经济风险,促进矿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去年以来,该矿通过合同审查、法律风险防治、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共节约资金、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717万元,运用法律手段清理往年欠款85万元,维护了矿井的整体利益。
一是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依法治矿意识,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通过列举矿区内外的事例,教育和警醒各级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控就在每个人身边,切实树立法律风险意识、依法经营管理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同时以“五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加大对合同法、公司法、税法、担保法等经济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普及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着力提高依法引领矿井发展和依法决策的能力、依法履行义务的能力和依法维护矿井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实现法律风险的全方位防范和动态化监控。该矿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将法律风险防范纳入矿井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加大对合同管理、公章管理、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经济担保和出具证明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力度,把风险防控引入决策机制,加强经济运营中的依法合规操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资产处置、股权转让、对外担保等重要经济活动,有效避免经济损失。
三是积极妥善处理法律纠纷案件,确保矿井和谐稳定。加强对法律纠纷的预警、防范和控制,明确处理纠纷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内部劳动调解组织的作用,保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矿井整体稳定。对涉及劳动争议、工农关系、财产纠纷等方面的问题,积极通过途径引导和法律援助等措施,力争把影响和损失控制、降低到最低,避免或减少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
四是狠抓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制度的落实,提高法律风险防控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内控管理、审计检查、预警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系统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形成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防控法律风险的良性互动机制,逐一与基层单位签订风险防范控制目标责任状。同时,狠抓各项机制和制度的正常运行、有效执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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