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4月11日电 昨天,省公安厅新闻办通报了3月20日发生在盂县的煤矿雷管爆炸案,涉嫌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的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振兴二矿矿长陈金元等6人被抓获,案情已初步查明。
今年3月20日下午4时许,阳泉市盂县南娄镇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振兴二矿办公楼发生爆炸,3间办公室受损,致4人死亡。事发后,省公安厅迅速抽调警力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侦破工作,调查爆炸性质和原因,当地警方也迅速成立专案组投入调查侦破工作。3月22日,公安部专家亲临现场指导,初步认定“3·20”爆炸事件为非法购买、储存雷管引发。经查,3月18日,盂县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振兴二矿被县安监局启封后,该矿矿长陈金元安排许福季等人联系购买雷管。3月20日,陈金元以6.5万元的价格从非法渠道购买到5000枚雷管,存放于生产副矿长张爱玉的办公室里。当天下午,便发生了爆炸事件。
目前,陈金元等6人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来源:太原晚报;刘友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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