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川煤集团威远煤矿“检企联系”工作开始启动

煤炭资讯网 2009-4-15 20:13:03    西南快报
  本网讯 (通讯员 唐晓春)4月10,内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何勇,威远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罗晓吾等一行四人,到川煤集团威远煤矿共商“检察机关与煤炭产业系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矿党委书记李志顺,副书记、纪委书记国民利,党委工作部,纪检审办,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检察机关与煤炭产业系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由川煤集团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发起,其目的在于通过检察机关与企业联合,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

  会上,党委书记李志顺介绍了威远煤矿的历史、发展及目前的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何勇谈了自己的认识,一是正确认识“检察机关与煤炭产业系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树立“保护干部是为政的政绩”理念。二是“检察机关与煤炭产业系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方式是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开展有效监督等。三是检查机关除监督职能外,还有为企业服务和保护职能,协助企业搞好安全生产。

  会后,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和川煤集团威远煤矿将共同制定《关于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开展一系列活动,将“检察机关与煤炭产业系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引向深入。
唐晓春


本网通讯员 唐晓春      编 辑:梅村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邮箱: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王金启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