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监局对煤矿建设开展专项监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5-25 21:07:36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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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陕西煤监局从5月5日至5月20日,对全省煤矿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监察。全省共有新建、改扩建煤矿70处,资源整合煤矿305处。这次共查出违法违规施工的煤矿建设项目13处,其中国有重点5处,地方国有4处,乡镇煤矿4处;新建11处,改扩建2处。
5月5日,陕西煤监局专门召开了局务会议,对这次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监察一处、二处对全省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煤矿制定了摸底调查表,由各分局对本辖区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察,省局组织专项督察;省局成立了三个专项督察组,分别由副局长高勤社、蔺国杰、总工程师高兴宏带队对咸阳、榆林、铜川、渭南四个分局辖区煤矿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督察。
专项监察活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对照四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一一进行核查。对煤矿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5处煤矿处罚256万元,对3处矿井负责人处罚9万元,对4个施工单位处罚12万元;对违法违规行为的26处煤矿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联合试运转(试生产)7处,对严重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专项监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资源整合矿井施工队伍无资质,工程监理不到位,矿山救护协议没有签订;部分资源整合矿井没有做到先关闭后整合,井田范围内未利用的井口没有关闭到位,个别资源整合矿井没有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无施工组织方案;部分煤矿建设项目存在手续不全,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改扩建项目没有安全专篇,擅自开工,个别矿井在处罚后没有停工并擅自继续施工;个别煤矿建设项目由于矿权纠纷等原因,整合方案进度缓慢,迟迟不能出台;个别煤矿存在着边建设边生产现象,给安全施工带来了重大隐患;个别矿井在基建过程中,发生了瓦斯突出,但未及时修改补充防突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在建煤矿存在的主要问题,陕西煤监局提出4点要求:
1、建立在建矿井安全监察档案。对违法违规建设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跟踪监察,盯死看牢。
2、加大专项监察力度。对违法违规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要求停止施工,对拒不停止施工的煤矿将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给予重处重罚。
3、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对煤矿建设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意见,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时通报,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落实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督促煤矿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煤矿安全施工、安全生产。
4、建立煤矿项目开工会审制度。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开工条件进行会审,由有关行政许可单位签字后,方可签发开工令,否则不许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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