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矿业:全面启动“变招工为招生”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6-18 7:55:45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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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 白晓光)山东龙口矿业集团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全面启动"变招工为招生"工作,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提升职工队伍素质,为保证矿区实现安全和谐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这个公司于今年三月份公开招收100名井下工并经过两个月培训后,现在已全面上岗,由于在招工时严格把住了"入口"关,并通过培训,工人素质整体好于过去的直接招工,目前这100人在井下很快适应了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到了保证作用.公司还根据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工人必须接受技工学校至少一年的正规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和国办发【2009】32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中提出的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的指示要求,为改善集团公司生产一线技术工人的知识结构,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本着“变招工为招生、择优录用”的原则,集团公司从2009年6月开始,委托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为龙矿集团定向培养300名技术工人,采煤与掘进、通风安全与测量、煤矿电气维修、煤化工机电、井下电钳等专业的学业分别为一年到三年,待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由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培训中心、龙矿高级技校、集团公司下属各用工单位共同参与组织、考核、录取等工作。 “变招工为招生”后,公司实行“协议定向、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时与用工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各单位要根据协议的要求,安排好就业岗位。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公司要求龙矿高级技工学校负责定向生的培养管理,实习期间由技工学校和定向单位共同管理,用工单位负责签订“一对一”师徒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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