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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娄底7月1日讯(通讯员 谢钢金)日前,湖南省冷水江市委、市政府确定2009年为“煤矿技改年”,煤炭部门和乡镇办成立专门的技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改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调度煤矿技改工作,每一矿井安排一名驻矿技术员负责技改指导工作。
凡煤矿一年内未发生事故,并完成技改任务,奖励驻矿安监员6000元/人;乡镇办完成技改任务,没有出现风井出煤、副井违规出煤,没有非法矿生产的,奖励该乡镇办1-3万元;煤矿每建立一个正规生产工作面,奖励煤矿1万元,建立标准化矿井通过省级验收的奖励煤矿20万元。
同时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改矿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余矿井必须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到期未完成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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