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仙庄矿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7-6 17:45:59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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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王大江) 淮北朱仙庄煤矿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企业资金不流失,促进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决定对全矿范围内十项“小金库”内容进行专项治理全面清查,净化矿区经济环境和政治生态环境。 该矿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将实行全覆盖治理,其范围自机关职能部门延伸至基层科区、队班,重点清查2007年以来的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入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专项治理内容涵盖十项即:是否公款私存违规设立银行账户;是否无政策依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法取得的收入、罚没收入、暂扣款、各种抵押保证金、资产处置收入等是否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有挪用公款;是否违规使用非法票据和过期作废票据;是否存在乱列项目,私分滥发钱物;是否有隐瞒收入或扩大支出,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私存乱放;是否有截流职工工资奖金收入;是否有借用企业资金长期不还;是否有上级单位之间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 该矿为促进“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健康发展,矿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矿纪委、组织、审计、财务等部门直接参与清查监督,清查办公室专司负责日常清查治理工作,严格《通知》精神,本着“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以自查自纠为主,群众举报和专项检查处理为辅,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对举报有功给予一定比例奖励。《通知》还特别强调对于在这次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从轻处理或免于追究,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或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于在群众举报或专项治理检查中查出的“小金库”问题,严格集团公司“八条禁令” 追究直接责任人财经纪律,同时追究单位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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