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频发凸显中国“汽车社会”公共管理之困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8-10 10:05:28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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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的交通法规,交通肇事者被处以极刑的非常罕见,人们普遍认为中国法律对类似行为的震慑力和效用仍然失之疲软。有关专家指出,中国的富人群体和汽车拥有量正以全世界最快的速度增长,而一部分驾车者又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如果此时行政管理和法律环境又滞后于社会发展现状,道路安全问题就会放大成为威胁到每一个人的公共安全问题。
触目惊心的违章纪录已经引起了人们对"车德"缺失和监管不力的愤怒。据了解,保时捷酒后驾车司机去年五月至今有14次交通违法纪录,三菱跑车司机在限速120公里的沪杭高速上曾有时速210公里的违章纪录,并在超市门口玩"漂移"被交警查扣,而南京撞人司机三年来竟有80次交通违法纪录。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成林说,正是交通违法的成本过低,助长了愈演愈烈的酒后驾车、闹事飙车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事件。例如根据现有的交通法规国内交警部门对于一般的酒后驾车,能采取的就是扣证、拘留,教育意义和震慑作用并不大。
而对于近年才出现的"飙车"行为,司法部门只能在最高可判死刑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最高仅三年的交通事罪之间衡量裁决,因此出现了成都司机孙伟铭一审获死刑,而三菱跑车司机胡斌被判三年这样差别极大的判决结果。
刘成林说,国内需要重新审视原来交通立法的设计,参考国外的"零容忍"态度。例如,美国将醉酒驾车发生撞人事故定性为二级谋杀,并判以巨额赔偿。加拿大对醉酒驾驶者罚款1470美元,监禁六个月,造成人身伤亡的,监禁十四年。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认为,目前国内相关的交通法规是对行为产生结果之后才进行法律惩罚,考虑到"飚车"、"酒后驾车"常见且危害大,并可以预计到后果,对这种行为应该进行"过程性控制"。
他认为,在国外和香港,相关部门掌握有"飚车"者的黑名单,达到一定程度,直接吊销驾照。如著名F1赛车手蒙托亚因为在街道上飙车被终身吊销执照,虽然他还可以参加比赛。
此外,道路交通设施的设计是不是充分考虑到行人安全也广受质疑。在杭州等城市,市民认为当地道路缺少人车分流的规划,过马路只有斑马线而没有红绿灯,这些都是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交警部门担心的是太多的红绿灯会加剧本来已经让他们头痛的交通拥堵。
由于对一再发生的交通惨剧心存不满,兰州最近发生了老人用砖砸车泄愤事件。7月9日晚,兰州市金港城小区门前的主干道上,一位头发花白的古稀老人手拿砖头站路边,只要出现看见斑马线不减速、闯红灯的违章车辆,立即用砖头砸车,四个小时砸了14辆车。围观的群众有给他找石头、递水的。老人说,砸车的目的就是"给无德司机一个教训,同时期望引起轰动效应,让政府、社会关注斑马线安全问题。"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郁建兴说,屡屡发生的惨剧,表面上是交通事故,其实正是中国快速进入汽车社会以后,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和驾车者的道德素质与汽车社会的要求不相匹配的集中体现。
"如果管理没有跟上,今天被撞死的是26岁的谭卓、17岁的马芳芳、怀孕的妇女,明天就有可能是我,"一位杭州居民在接受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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