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煤矿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8-24 10:07:44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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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矿区治安秩序,充分调动各级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矿区内部良好的治安秩序和构建和谐的治安环境,确保“三个秩序”的稳定,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重庆能源永荣矿业公司永川煤矿采取强力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制定了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奖惩办法,加大了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力度。
该矿制定了五个方面的考核制度:一是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事,无集访、突访、无造成不稳定的事件发生,无火灾、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进平安单位建设;二是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正常;各级治安责任人责任落实,把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每季召开一次治安分析会,及时解决重大治安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各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门卫、值班、巡逻、检查制度,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人民内部矛盾和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四是治安责任人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整改不安全隐患,严格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好暂住人口管理,治安防范形成网络;五是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的作用,积极做好“维稳”工作。加强违法职工的管理,做好“两放”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头的管理,落实好监控措施。广泛、及时收集治安及不稳定信息,信息报送及时。考核实行百分制,总评分数在70分以下的惩挂钩人员应得奖的100%,总评分数在70分至85分的,不奖不惩,86分至95分奖标准为全额的50%,96分以上的全奖。检查考核由分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行每季度一次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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