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全面展开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15 9:30:22 要闻 | ||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办公会议精神,巩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辽宁煤监局、辽宁省煤管局研究决定,从1月中旬到3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 对于这次督查,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长陈政高、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多次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和专题安全会议进行部署,要求通过这次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彻底消除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隐患,督促各煤炭企业,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格控制工作面作业人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制度,全面推行正规采煤方法,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为认真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辽宁煤监局、辽宁省煤管局决定,由两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成七个督查组,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省煤矿进行共十项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督查。 两局要求,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地区、本企业“三项行动”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把事故隐患治理在萌芽状态,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督查组要根据被督查地区或煤矿的安全生产实际,明确督查的重点地区和煤矿,以及督查的重点项目。督查工作要严肃认真,防止走过场。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哪类煤矿,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该停产的停产、该罚款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督查组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或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通报督查情况,提出隐患的整改意见或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