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反三俗:将现实道德观念引入网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1 9:59:13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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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个自称是广东阳西电视台女主播王某某男友的网友,在博客贴出女友的不雅照和不雅视频。他说,是因女友欺骗了他的感情。视频和照片目前已被网友疯狂转载,有网友将其取名“主播门”。(9月29日《成都晚报》) 有人比较,散布不雅视频或艳照的网民,就像偷看捡到的钱包或日记,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以现实世界的道德理论来讲,翻阅别人和日记、偷看别人的钱包确实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在现实中,大多数人都能按捺住自己的偷窥欲,我不相信人们都一有机会就会偷瞄别人的日记。可是为什么网民中有那么多人正是如此?我不认为是网民们集体道德水平低下,也不是在电脑屏幕隐藏着的网民被激发出了偷窥欲。真正的关键在于,网民可能根本不认为那些上传到网上的不雅视频或艳照是隐私。 任何信息上了网就是公众的了——我想这便是大多数网民的分享精神。随便打开一个网民的博客,都不难发现转载的图文和视频,它们甚至可能来自有版权的出版物。但网民们仍乐此不疲地转载这些的时候,他们可能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网络世界的基本价值倾向就是共享、免费、公开。网民们会认为网络空间本就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又哪还有隐私可言?因此,一个人在实体世界里或许从不偷窥他人隐私,但同时却在网上热切期待最新的“门”浮出水面,因为他看不出实体世界和网络空间其实是一回事儿。 明白传播者和分享者的心态,便有希望将普遍的实体世界道德规则应用到特定的网络环境中。网络世界的微妙道德规则是需要明确和教化的。首先要弄明白的是,怎样判断网络世界中的雅俗?甄别网络传播内容雅俗性质,不应只依照网络部门领导的品位和审美情调,而需要一个普适准则。比如小沈阳和郭德纲现象,就我个人意见来看,对于他们,俗的接近了低级趣味。可他们在北方各地受到的热捧,我想又不是“三俗”能解释的了。各种“门”也一样,我们不能依照死板的审美观来判定其雅俗,而应该看这种被传播的东西——是不是伤害到了受众。如果受众感觉这些内容是在歧视性别或社会地位、伤害尊严、对后代误导等,则那些造成实在可感损害的内容,便是非道德和非善的。 而考虑到网络本身具有的海量性匿名性和开放性等,这个准则便不能只靠法律管制去保障,法律只能对人的行为直接发生作用,对人的思想则无法直接有效干预。而且管的多了,还会有闯入网民“后院”私人空间扰民之嫌。相反,传统礼俗和道德教化等软性因素的作用更为重要。将实体世界中的隐私道德观念引向特定的网络环境中,并让网民依据一个普适标准去判断是否将对自己或后代造成伤害。这样让网民从道德上自觉约束,从损害中主动规避,才能从根本上抑制网络空间各种“门”的传播,才能净化掉网络世界的庸俗、低俗、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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