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伦义:亲情怎可用钱冲断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10 10:02:35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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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报道了北京昌平区一孤寡老人,在没有经济来源缴纳养老院费用、无法生存下去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6个儿女(3男3女)告上法庭的案例。面对镜头,8旬老人一再追问,我能养你们6个,你们6个养不了我一个吗。 当下,这样的事例很多,随便打开一个频道,这方面的报道不断。做儿女的大都有这样那样的委屈或者力不从心,甚至有的儿女激动处还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收入低下,无力赡养。然,虽一纸证明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用的,但这一纸“没有钱”的证明在证明自己无力赡养的同时也将人世间最原始最纯朴最真挚的血脉相连证明的毫不相关。没有钱成了可以不赡养老人的最佳借口,这是一种悲哀,一种家庭和社会教育结果的悲哀。 记得,从小至今接触过很多与同龄人同甘共苦的老人,那时的老人不论面对多么艰难困苦的条件,都会想法设法去挣回几个包谷面馍馍,在看着孩子们用心咀嚼的同时,还时不时的为自己早已饥饿难耐的肚子打圆场,甚至用善意的谎言哄着孩子们放开吃,明天还有。可以说,正是那一辈老人用自己的饥饿满足了儿女们对吃饱的渴望,正是那一辈老人用自己的挣扎延续了儿女们对幸福的追求,正是那一辈老人用自己的生命点燃了儿女们对人性的祝福。如今,老人老矣,成了一个个需要照顾的老小孩,耄耄之年一切都已力不从心,做儿女的是怎样对待他们的呢。能拿出当年父母对待自己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或者十分之一对待老人吗。答案很明显,无奈之下的悲哀,一种收入低下的无奈和人性骤变的悲哀。 赡养老人是每个做儿女的基本义务,属于法律范畴,或者说小一些,是每个做儿女的良心的基本表现。在当下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不得不上升到依靠法律判定的窘境时,做儿女的是否可以在道德领域用良心去开垦自己对待老人的那份冷漠的沃土呢。只要愿意只要下定决心,我们不难看到,即使在荒漠中也会有炊烟袅袅,即使在冰雪中也会有暖暖春意。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做人做事不能以忠孝立身,一切都以金钱的多少去衡量自己行为是否得当,即使对待老人也坚守标准,全然不顾道义的谴责和良心的驱使,金钱成了赡养老人的绊脚石。这又是一种怎样的悲哀,试想当年的老人如果不拼尽全力保全儿女,以当时的社会生活条件,我们这些人的生命能够得到延续吗。他们用生命的挣扎,为我们营造出一个个生存的营地,他们的付出就是应该的吗,他们的付出得到的回报就是鳏寡孤独、就是无人赡养、就是流落街头,甚至早早的命归故里吗。 不要拿兄弟姐妹间谁的条件好谁的条件差作为是否赡养过老人的借口。其实,对老人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儿女们施舍给他的金钱,他们更不敢奢望与儿女们有福同享。他们最需要的是在有生之年儿女们对他们的关注,如同他们从小关注儿女们那样,有粥同喝,有难同当,即使老布粗衣、房不挡雨。因为他们面对苦难生活的态度是积极地勇敢地,他们从没有被暂时的苦难所吓倒,他们从不在艰难困苦面前退缩他们的斗志和信心,他们不断地用不太清楚的发音向人世间讲述着终生不变的祈福:相信自己的儿女都是优秀的都会过上好日子的--- 行动吧,用自己的绵薄之力支撑起为父母为老人遮风挡雨的陋室,让天涯海角的各个角落少一些无人赡养的孤苦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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