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兖矿集团济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化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11 10:52:39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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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0月7日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将正式开始施行。在谈起这个规定的施行时,济二矿安监处处长郭恒庆深有感触:“其实不折不扣地严格落实各项基本安全规章制度,特别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在我们济二矿已形成了制度化,它是保持安全形势平稳的主要经验。” 在该矿副井口每天的一线下班职工的人群中,总能看到副矿以上的领导与职工一同乘着罐笼升井。这个矿是一个建矿20余年的矿井,地质条件极其复杂。面对复杂的地质条件,长期以来,该矿深化细化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创建、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等制度的落实。目前,为认真贯彻这一有效遏制矿山安全事故的精神,该矿及时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安全专题学习会,要求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领导干部跟班制,强化领导干部生产过程管理的责任,领导在跟班中坚持做到有违章不制止不走、隐患不排除不走、有疑点查不清不走、责任不落实不走、安全条件创造不好不走,切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专门制订《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跟班与值班管理制度》,从矿领导、职能科室到生产区队,层层明确了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值班的班次、次数和重点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各区队党、政、技人员下井跟班盯岗不能少于8小时,把各级干部工作的主要时间、精力,确定在基层一线。矿调度室将领导下井跟班与值班工作排序列表,张贴上墙,要求跟班领导对现场情况“一班三汇报”。安全监察处制作专门的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本和挂牌,明确矿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2个,每次下井前要挂牌和填写下井带班的时间和地点,上井后填写跟班过程中发现或已处理的安全隐患、治理措施,如不能及时解决的,安监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按期督办。每天,副井口电子大屏幕显示领导下井带班的值班表,接受职工的监督;每周六,矿召开安全办公会,对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领导下井带班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完成下井带班任务的矿领导进行相应处罚。同时,该矿明确了安全工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值班人员24小时不离岗。还采取联合小分队检查、午夜零点突击检查等形式,不定时间、不定地点进行突击安全检查,现场排查处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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