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矿集团田陈矿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11 23:08:18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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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0月7日晚10时,在枣庄矿业集团田陈矿井口大厅的显著位置摆放着一块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公示牌”,公示牌上清楚地写着,“夜班——张立俊——矿长”。上面还记录着张立俊的下井时间为22:00,升井时间为6:00,下井地点: 317工作面。这是该矿领导带班下井的一个缩影。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提高领导干部安全意识,转变领导干部作风,真正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根据国务院《通知》和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规定要求,田陈矿制定了《田陈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田陈煤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田陈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等文件,明确规定矿带班下井的领导范围是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共15人。规定还明确了带班的时间班次,带班的地点区域,每天由调度室负责带班考勤。每月带班下井个数为:矿长、党委书记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6个、纪委书记、生活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个,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7个。矿领导轮流带班下井按“三.八”作业时间执行,分为早班(6:00-14:00)、中班(14:00-22:00)、夜班(22:00-6:00)。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自觉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不得空班、漏班、不准迟到、早退。同时,还对带班下井的职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了具体规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月底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员工监督,严格考核及责任追究。 该矿综掘工区职工宋永军说:有矿领导带班,自己心里踏实多了。因为矿领导带班下井最起码能在第一时间对一些调度的情况比较了解,特别是隐患上一些问题都能第一时间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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