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学习国家发改委发布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通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15 8:23:28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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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渤海商品交易所动力煤品种成功上市交易,为我国建立煤炭价格形成新机制注入新“动力”,为煤炭生产企业、贸易商和用户企业打造一个新型高效的煤炭贸易平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中旬起,试行发布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是指通过采集环渤海地区有关港口(包括秦皇岛港、天津港(600717,股吧)、曹妃甸港、京唐港、国投京唐港和黄骅港)动力煤离岸平仓价格,经统计处理后得出各港口、各煤种的价格水平及变化幅度。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以7天为一个报告期,采集的数据为上周三到本周二的市场动力煤离岸平仓价格,每周三下午15点发布。该价格发布网站为中国价格协会网站(www.china-price.com.cn)和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网站(www.osc.org.cn)。中国价格协会网站13日发布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显示: 低位发热量 秦皇岛(元/吨) 黄骅(元/吨) 天津(元/吨) 曹妃甸(元/吨) 国投京唐港(元/吨) 京唐港(元/吨) 5500K 725-735 710-720 725-735 720-730 710-720 730-740 渤海商品交易所动力煤现货连续交易采用船板交割方式,以北方四港(秦皇岛港、天津港、京唐港、曹妃甸港)5500大卡动力煤现货的离岸平仓价格为基准报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是动力煤现货贸易价格的一个重要参考信息,希望大家及时学习、理解、关注,正确认识动力煤现货连续交易价格与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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