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兴区"灭门案"凶手接受死刑但赔不起钱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22 11:02:02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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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记者从李磊辩护律师处获悉,李磊接受死刑判决,但是对法院一审判决中的民事赔偿部分提出上诉,李磊自称“赔不起”。 潘律师告诉记者,他前往看守所会见了李磊,李磊提出对民事赔偿部分有意见,他的实际财产不足以支付这样的巨额赔偿,于是提出上诉。但是,他接受死刑判决。 亲手杀害自己的6名至亲骨肉,李磊给公众的印象是“冷血无情”,但是辩护律师潘志东对李磊的评价却不太一样。“与他接触过,也和他以前的朋友了解了一些情况。李磊在犯案之前,是个善良的人。而且还很有做生意的头脑。就是处理问题极端了。”潘律师告诉记者,李磊想起这场“灭门案”,也像“做梦”一样。面对死刑的判决,李磊平静地接受了,在会见时,没有表现出任何情绪。“每个人都会怕死,不过,我挺理解他的。他不是一个本质很坏的人,如果他这样生存下来,也很煎熬。” 既然接受死刑的判决,为什么要对民事赔偿部分提出上诉呢?潘律师说,李磊仅仅是认为自己没那么多钱,赔不起。根据一审判决,李磊共杀死6名亲人,6名死者的亲属共提起45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诉讼,而北京市一中院基本上是按每名死者的赔偿幅度在50万以上60万以下,再加上6名死者的丧葬费,共判赔343万余元。 潘律师称,将于近日递交上诉状。 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告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如果李磊在十日内不递交上诉状,李磊一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其进行死刑复核,复核程序之后,一审法院的判决生效,就可以对李磊执行死刑。目前,李磊决定对民事赔偿部分上诉,李磊一案尚需经历二审程序,可能会延迟李磊最后执行死刑。 ![]() ·北京灭门案嫌犯李磊三亚落网 将押回京受审 2009年11月23日,一起发生在北京的灭门案震惊全国。大兴区的一家6口被杀死于家中,最小的仅1岁3个月。而更让人震惊的是,凶手竟然是这个家庭80后的男主人李磊。【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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