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实:出台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实属无奈之举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26 11:20:53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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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正式施行。 媒体形容,各地纷纷制定“铁规”,使出“铁腕”,强化矿长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其实,国家出台这样的制度实属无奈之举,颇具“中国特色”。
在这项制度出台的背后,是历年来矿难事故频发的“国情”。按说,领导到最危险的地方去,曾经是我们共产党的光荣传统,何以作为矿长的这样的领导带班还得靠“铁规”、“铁腕”的“制度”约束,莫非我们众多的矿长中没有共产党员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多起矿难事故的调查表明,人祸多余天灾。有相当多的矿难是由于领导违章——其实是“违法”指挥造成的,有的是为了赶进度,有的是“无证”开采。在矿难的报道中,几乎没有一起是矿长与职工一起遇难的,因为矿长根本就不在现场。这说明,领导根本就不知道矿井下的具体情况,也就不知道在矿难发生前一线职工到底遇到了怎样的危险,因此矿难的发生就有了其必然性。 为什么矿长带班就这样难呢,因为带班要到的地方是“井下”,而“井下”历来是个危险的去处,领导何等聪明,知道那样的地方是不能去的。那个又脏又黑又危险的地方只该是职工去的地方,出了个事故,死个职工,多则十几万,少则几万就可摆平,而要是自己死了,那就亏老了,一年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的年薪可就拿不到手了。一个矿长的命远远比一个职工的命值钱的多,矿长自然是懂得这一点的,可这也就丢掉了作为一个矿长的职责,如果是共产党员矿长,也就丢掉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 除了极个别的黑心矿长,不顾职工的安危,硬要求矿工冒险作业外,我们不能说所有的矿长都不顾职工的安危;但矿长不在现场,怎么能够了解井下的情况呢,只能是瞎指挥,想当然指挥,这无疑就为事故埋下了严重的隐患。 矿长带班下井,本来是煤炭行业天经地义的职责,但我们的矿长已经再没有这样的自觉意识了,或者在逃避这样的职责。所以国家不得不出台硬性的“制度”去规范了。可就在这个制度出台后,某知名煤炭企业突击提拔了一批“矿领导”专门去带班,用“对策”来对付国家的硬性制度,可见要真的让矿长带班下井有多难!难道我们的矿长只能拿高薪,只能养尊处优,只能高高在上吗?我们的矿长不知什么时候竟变得如此冷漠了,对自己的矿工兄弟竟隔了如此远的距离?我们常常听到矿长们讲“以人为本”的时髦话,可这实际上仅仅是他们讲给别人的一句好听的话,一到动真的,他们早把自己说过的话丢到了九霄云外了。实际上他们说的“以人为本”的那个“人”就是他们自己,至于职工,在他们眼里就是一种“工具”,好像是不在“人”的范围之列的。尽管如此,我们还无法把这样的“矿长”换掉的,因为这些“矿长”们实在道貌岸然,实在善于说一套做一套。那么怎样让这些矿长负起应付的责任呢,那就只好出台“矿长带班下井”制度,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之举。 现在各地都在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现在才刚开头,关键是要坚持下去,不能把带班也变成了作秀,制度有了,关键是要落实。 作者单位: 内蒙古锡盟神华胜利能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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