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北杨柳矿领导带班做到“三并重”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4 14:19:06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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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文件精神,日前,淮北矿业杨柳矿按照集团公司要求下发了杨煤安信〔2010〕173号《杨柳煤矿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文件,制订矿领导下井带班计划,明确下井的班次和带班人员并开始建立带班台账。 在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上,杨柳矿坚持“三并重”原则。一是重学习。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文件下发以来,多次利用周一安全办公会、月度工作会、全矿干部会以及周三干部夜校的时间,集中进行学习研读,并要求基层科区利用周四安全例会、群众会等形式进行学习,机关管技人员要按单位划分,利用业余时间组织自学。政工部联合经管部、安监处、办公室等单位,每月下基层检查管理人员学习笔记,对班队长以上人员进行提问、抽考,确保学习效果。政工部开办广播专题,全文播发文件内容,加以宣传教育,人人皆知。 二是重制度。9月中旬,该矿就下发了《杨柳煤矿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10月初,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矿领导下井带班计划,明确领导下井的班次和带班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对该带班而未带班的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制度严格规定,三班必须有副总以上领导在井下带班,并与工人同下井同上井,不得空班。严格执行干部走动式管理和井下现场汇报制度,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制度还规定,下井带班矿领导要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带班矿领导必须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三是重落实。该矿严格落实《杨柳煤矿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交接班制度,9名矿领导、5名副总工程师和39名成员积极投入井下岗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带班职责。为了保证井下即不空班又能更好地处理地面的日常事务,自10月1日开始,由原来的“三班倒”改为现在的“四六制”,带班领导姓名每天在办公大楼、井口等明显位置公示。在带班过程中,该矿领导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做到交接有序、问题明晰,记录完整。升井后,能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负责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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