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赵铁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体现出先进性与严肃性

煤炭资讯网 2010-10-4 20:08:00    要闻

    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记者 朱立毅)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日前在谈及9月1日正式实施的《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时表示,这个规定体现出先进性与严肃性。

    今年7月22日,安监总局、煤监局下发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赵铁锤说,这个规定在判定标准、测定方法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在措施要求上吸收了一些科研机构、煤矿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一些最新科研成果,同时还借鉴了国外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一些有益做法,体现了先进性。

    同时,这个规定建立了煤矿作业场所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按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这主要是针对我国煤矿尘肺病高发这一现状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通过强化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分析,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促进煤矿企业重视粉尘危害防治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治理粉尘危害,减少尘肺病的发生,体现了严肃性。

    他还说,规定明确了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高温、中毒等四种主要职业危害因素防治工作要求,明确了每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的标准、测定方法和具体措施,体现了全面性。此外,规定既明确了煤矿企业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做什么、怎么做,也明确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在职业危害监管监察中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体现出可操作性。



来源:新华网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