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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矿领导下井规定8日起实施

煤炭资讯网 2010-10-8 9:05:48    要闻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日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将正式开始施行。针对此前个别煤矿以突击提拔“矿长助理”的方式应付相关规定的现象,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通过任何方式替代矿领导下井代班的现象,都要严肃处理。

  一个月前,国家安监总局正式公布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必须轮流带班下井,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但就在国务院通知下发8天之后,在黑龙江鸡西矿难中,24名井下矿工全都遇难,而两名带班领导却蹊跷生还。更荒唐的是,广西河池朝阳煤矿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专门“带班下井”。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已经严肃处理,7名矿长助理已经被免职。

来源:第一财经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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