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长河公司六突出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8 9:19:52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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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长河煤电公司突出“快、全、实、明、细、严”,强化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坚决做到安全工作在可控状态下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突出制度落实快。专门制定了《管理人员(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办法》,从10月1日起实施规定内容。 突出全员全覆盖。带班人员包括矿领导、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技术员、科员、基层队干,所有带班人员必须到达采掘作业场所,对重点部位、环节、区域、时段、人物进行检查巡视,保证每天每班有矿领导24小时现场带班的循环模式。 突出管理在现场。矿领导和管理人员分别实行区域带班和定点带班,带班时间必须8小时以上,并严格执行调度“三汇报”制度和矿领导手上交接班制度。 突出带班透明化。在调度室的管理人员带班表公示栏里,每天早中晚三班带班人员在明细栏上一目了然。交接班时,按照《矿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要求进行登记并交调度室。 突出信息反馈。所有带班人员现场发现问题原则上当班负责督促、指挥处理,当班不能处理的,必须将处理意见交值班队干负责落实,突出或重大未处理问题由调度室通知下一班带班管理人员进行跟踪处理,所有带班资料保存期在一年以上。 突出逗硬考核。带班人员的下井计划每月定时上报上级纪委监察部、安监部、调度室备案。对于当月的带班下井天数无法达到规定天数的,必须在填报的《领导干部下井及带班考核统计表》应注明原因。对于未完成带班个数的根据情况进行罚款考核,严重的降职或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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