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临汾乡宁县如此私挖乱踩国法何容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9 22:08:06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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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多次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而煤炭资源是国家重点保护的资源,任何盗采行为都是对国有资源的侵害,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部分利欲熏心的违法犯罪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疯狂盗抢国有矿产资源,严重威胁国有资产,使得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社会治安陷入混乱
连日来,本刊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在临汾市乡宁县尉庄乡截村,个别官员伙同他人,在修建蔬菜大棚项目的掩护下,在原来的黑口子上私挖原煤,挂羊头卖狗肉,盗窃国家资源,打电话有关领导和媒体记者;请求调查落实此事的相关举报。此事件引起了有关领导和媒体记者的高度关注,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走访。 据尉庄乡截村一位老人讲:这个私开矿者系乡宁县昌宁镇公务员兼昌宁镇下宽井村委党支部书记,今年4月份,他们在尉庄乡截村,以某人在修建蔬菜大棚项目的掩护下,在已被查封的黑口子上雇用多人,违法采矿,盗挖原煤,破坏菜地,损毁国家资源。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就让农民三轮车将盗挖的黑煤运往稷山县境内,然后再用大型拉煤车神不知鬼不觉的运往稷山县的焦化厂,我们老农看见也不敢说,人家是当官的,能怎么着?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记者在当地雇了一位向导,开出租车前往乡宁县尉庄乡截村某领导以建蔬菜大棚为名施工工地,在车里观察到:方圆几十公里内,到处是灯光,几辆铲车、挖掘机、农用车、三轮车,轰鸣声,声声震耳,一片繁忙的生产景象。经过仔细观察发现:根本不是在施工建什么蔬菜大棚?而是在露天采煤。 距煤场百余米东南出口处有十几辆三轮车正在运煤,运煤三轮车将煤拉到石景山煤管站后面路口,绕过站卡,来到到乡宁与稷山交界的陈家山,距乡宁县界余米处有几间房子,记者看到三轮车把黑煤卸了下来后,又返回去运输了。这时,过来一辆大型侧翻卡车,把三轮运过来的煤迅速装车后,趁天黑朝着稷山方向驶去。一个多小时竟有三十余辆三轮车拉运,卡车往返趟数不详,可想而知,一晚上要拉运多少吨黑煤。 早上,天刚微亮能看见煤场周围情况的时候,我们又开车返回采矿盗挖现场,了解还有多少黑煤,是否和群众举报的几万吨黑煤相符,结果在煤场看到两台大型挖掘机正在挖煤,煤堆大约有两三米高,周长余米见方的黑煤还没有运走。记者拔打尉庄乡派出所电话报警,无人接听。后又拔通尉庄乡于乡长的电话,于乡长却说:那是农民的大棚在施工,就挂机了。再打就无人接听了。 根据记者现场所拍照片走访证实,私挖采矿现象属实:上午九时本刊记者就向尉庄乡政府反映此事,但电话始终为打通。但截止发稿时,据反映百姓讲此时还在继续。 建蔬菜大棚项目包括采挖原煤吗?如此采挖原煤否有国家有关部门同意与批准?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据当地群众讲,此矿开采无任何手续。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什么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不去执法?如此私挖乱踩是否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对此,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知情?将如何关停、追究当事人责任。 如此非法开采,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去执法? 据记者调查,就是有些领导在利益面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知道装不知道,一边执法,一边讲情;导致违规者无视国家法律。确保守住亿亩耕地红线,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精准地规范土地市场,再度把紧土地阀门的同时,监察部还发出了严办土地案件,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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