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郝晨阳 赵玉清) 记者昨日了解到,为了验证网购拍肩迷药的功效,1名男子连续3次在呼和浩特市两所大学的教室内实施他的检验行动。因为他的这一行为触犯法律,日前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33岁的犯罪嫌疑人伊某某在首府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今年8月底,他从网上看到某网站关于一种名叫“拍肩迷药”的广告。热辣的广告词顿时让伊某某动了心,他花800元购买了1瓶拍肩迷药。很快,他收到了该网站寄来的包裹,内有1瓶液体和4个针管。
9月3日和13日,他带着买来的迷药先后来到首府两所大学的自习室,把装有迷药液体的针管握在手中,专门挑人较少的中午以及下午开饭时间,假装打招呼拍女生的肩膀“检验药效”。伊某某先后对3名上自习课的女生下手。3名女生被针刺后,都出现了眼睛模糊、四肢无力、呼吸困难等症状。所幸刚发现自己有了这些症状,她们都及时地联系了同学和朋友求救。她们在完全失去意识前,被及时接走就医,没有让伊某某得逞。
据了解,3名女生在被刺后,均在三四分钟后出现了不适症状,20分钟后完全昏迷失去意识,昏迷持续七八个小时。连续3起这样的事情发生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10月18日,警方很快将真凶伊某某抓获。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伊某某使用的拍肩迷药属于麻醉药品,不属于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中对危险物质的界定。因此,该院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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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指向特定的某类人,有意识的将损害结果限制在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使用针扎致人昏迷,目的只是为了“让女大学生能听他的话,随便让其搂搂抱抱。”因此,该案被定性为强制猥亵妇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