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权压法”并不是法律不给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1-15 19:09:35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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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段时期,法律似乎常“被虚设”,比如: 杭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将罚没物品公开拍卖; 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在学校要求下签订“自律协议书”,出现自杀、自伤等情况时学校无责任; 陕西富平县发布官方报告,称公开处理两名上访者乔转丽、段定梅并不违法,并称示众的目的是教育本人和教育群众; …… 这些在普通大众看来都是违法的行为,到了官员那里却被认为是合法的,如此明目张胆,恣意妄为,谁还会相信法律? 或许是因缘巧合,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部分地区和领域矛盾增加,必须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识能力,防止“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发生。 在我的记忆里依稀记得,国家有关部门2004年就已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甚至各地还大张旗鼓地创建“法治××”,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还没消灭“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为什么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权大于法”的观念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甚至还比较严重? 究其原因,公众的体会就是“权不畏法”。法律一旦对权力失去监督和控制,权力就会大于一切,权力就能代表一切,官员就会目无法律、以言代法,滋生“信权不信法”的邪念。 我们常抱怨法制不不健全,可是“以权压法”“执法者违法”何尝不比法制不健全更令人心寒?在现实社会中,不乏这样的事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该说是比较科学严密的,可到了一些官员手中,他们就运用权力把规制曲解甚至直接变成一纸空文。所以,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频现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谋利等等问题;一些行政机关违法决策、随意决策、拍脑袋决策问题屡禁不绝。一旦发生矛盾,特别是官员与百姓之间,公众赖以维护公平、正义的唯一的法律常常沦为“纸上规定”而非武器,有冤无处伸,社会守恒的天平被打翻,整个社会秩序都被扰乱。这或许就是当前官民矛盾集中的主要原因。 如此看来,“以权压法”并不是简单的法律不给力,要防止“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发生,仅靠“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识能力”也不够。当权力大于一切,权力者手眼“通天”时,谁还信甚至还敢拿起法律和违法的执法者谈法律?前不久,针对矿难事故频发,我国明文规定领导要和工人一起下井,可到了执行之时,少数领导官员还是有诸多不下井的借口和理由。如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得法律规定在权力的操控下虚设,法律公信力荡然无存,是简单地提高官员意识就能防止“以权压法”的吗? 官员意识是需要提高,但是在久“提”不高的现实语境下,在权力之外,我们就亟需构建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强力地监控和规范权力的运作方式,使掌权者不能恣意妄为,敬畏法律,如此,才是规范权力运作的一条重要途径。所以,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严格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最终规范权力,将权力关进笼子,只有权力敬畏法律了,才不至于将法律踩在脚下。 只有法大于权,信仰公平、正义、秩序的理念与规则才能成为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主流,官员才会对法律对百姓常怀敬畏之心。否则,一切都是“务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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