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将实现“点对点”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1-2 9:20:57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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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黑龙江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近日《黑龙江省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点对点”实施方案》出台。这标志着黑龙江这个煤矿大省即将实现应急救援队伍与煤矿企业“点对点”的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煤矿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省政府决定依托国有和地方重点煤矿应急救援基地,加强省内1个国家级、4个省级、10支市级骨干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力争到2012年上半年上述救援基地装备能力明显加强,全省范围协调、指挥能力和救援能力大幅度提高,实现全省15支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与1065处煤矿“点对点”全覆盖,同时抢险救援任务扩展到辖区内地下非煤矿山企业。 根据全省1065处煤矿企业、15支矿山救援队伍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灾害特点、救援能力和救援半径等条件,省政府综合考虑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故的需要,以1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为核心,划分5个区域,进行“点对点”衔接安排。一是鹤岗哈尔滨协作区,负责99处煤矿应急救援任务;二是鸡西牡丹江协作区,负责420处煤矿应急救援任务;三是双鸭山协作区,负责172处煤矿应急救援任务;四是七台河佳木斯协作区,负责323处煤矿应急救援任务;五是黑河大兴安岭协作区,负责51处煤矿应急救援任务。发生较大以下突发事故时,15支救护队均可在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发生重特大事故时,鹤哈、鸡牡、双七区域内矿山救援队伍均可在10分钟至15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黑大区域内需要10小时(若借助森防航空运输方式,最迟100分钟可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点对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用2年时间加强15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形成适应多种灾害状态下的应急救援能力。其中龙煤集团在提取的安全费用中要安排3%用于救援基地建设,地方煤矿在提取的安全费用中要安排15%—30%用于救援基地建设。建立省、市两级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掌握应急物资生产、经营、存储情况。省级储备库主要储备大型快速救援钻机、大型排水设备、井下快速掘进及支护装备和人员搜索定位等高、精、尖装备;市级根据当地实际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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