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武乡县:行政失察,煤矿补偿款成“烫手山芋 ”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2-26 22:23:47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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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的大潮中,山西省武乡县由洪水镇政府“授意”,职能部门审查不严,一个独资的合法煤矿,竟在煤矿整合中被人为做了手脚:本该由两个煤矿签署的整合协议,却由一个和独资煤矿无任何瓜葛的村委盖上公章,就是这样一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并涉嫌故意侵占他人资产的整合协议书,一路过关斩将,从乡镇一直送到山西省整合办公室,致使该煤矿实际投资人血本无归,致使一个合法煤矿的资产被“鲸吞”。
武乡县洪水镇寨垴宝贵煤矿原年核定生产能力1万吨,属一座个人独资煤矿,于2005年经长治市煤炭工业局以长煤局生发(2005)148号文件批复,该矿按年产能6万吨进行技改、扩建,截至2006年4月8日,该矿在基建矿井中已投入887万余元(由山西振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报告)。但在该矿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改、扩建即将完成之际,《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于2006年2月28日施行,规定“主要产煤县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的”要求关闭,同样地处武乡县洪水镇中村寨垴村煤矿,原核定生产能力由3万吨提升至9万吨,也处于被关闭的行列。
一下将关掉辖区多个煤矿,武乡县、乡(镇)、村的多方合法利益将受到损失。2006年下半年,由洪水镇寨垴村集体投资的中村寨垴村煤矿经营者陈志红和宝贵煤矿法人陈东亮商量,按照武乡县政府文件规定,两家煤矿如能进行资产重组、股份制经营,将两家煤矿合在一起,产能将达到15万吨,就可以作为保留煤矿,规避9万吨以下被关闭的风险。
宝贵煤矿投资人基于说法在理,就将宝贵煤矿资产让中村寨垴村煤矿经营者陈志红接管,由其一手操办重组、整合。在中村寨垴村煤矿经营者陈志红的努力下,两家煤矿被整合为一家,并称为中村寨垴村煤矿,于2007年10月31日得到长煤局规发(2007)680号“关于武乡县洪水镇中村寨垴村煤矿资源整合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中称“该矿由原武乡县洪水镇中村寨垴村煤矿、洪水镇寨垴宝贵煤矿整合而成。”“利用原武乡县洪水镇寨垴宝贵煤矿井田内的新主立井作为整合后开采3号煤的主立井”、“ 利用原武乡县洪水镇寨垴宝贵煤矿井田内的主平硐作为整合后的回风井”,也就是该批复中对宝贵煤矿在基建矿井中已投入近千万元所进行的改建、扩建进行了肯定和再利用。
令宝贵煤矿投资人陈东亮不解的是,原本两个煤矿整合需要在镇政府的牵头下,各自对自己的投资、剩余储量进行评估,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所占比例,经双方盖章才能生效的整合协议,自己却毫不知情,没有任何相关单位与自己商谈。“我的机器、设备、办公地点,都被他们利用了,怎能没有我的股份呢?”陈东亮说。
更令陈东亮气愤的是,他查阅到2006年在镇政府的主持下,本该由保留煤矿中村寨垴村煤矿和被整合煤矿宝贵煤矿签订的整合协议书,未经自己同意,却在应由自己盖章的位置被盖上了与整合无任何瓜葛的洪水镇中村村委的公章。正是这样一份与被整合煤矿无任何利益瓜葛的涉嫌恶意侵占他人资产的整合协议,却能得到武乡县洪水镇政府的认可,得到武乡县煤炭工业局的认可,而一座个人独资的近千万元投资的合法煤矿,仅凭一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并涉嫌故意侵占他人资产的整合协议书,就被中村寨垴村煤矿和洪水镇中村村委“鲸吞”了。
就是这样一纸没有签订任何股份分配方案、与被整合煤矿没有任何联系的、带有肆意侵吞个人资产的虚假整合协议书成为“合法依据”;而赋有监管职责的武乡县煤炭工业局在煤炭资源整合中也没有认真分辨该协议书的合法性及真实性,就将以这份协议书为依据的整合方案,上报长治市煤炭工业局。
记者在武乡县政办发(2008)21号文件中看到,“飞马煤矿、宝贵煤矿等4个矿井关闭前保有储量能够得到利用,所剩资源已被其他保留煤矿整合,由整合和被整合煤矿进行股份制联营。根据各矿所保有的资源储量和投资情况,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落实,确定双方所占股份比例。”由此可见,武乡县在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中确实为维护各方合法利益,曾经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了在该县实施资源整合过程中洪水镇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应该也有能力审核这份整合协议,并确定两个煤矿所占股份比例。
就煤矿整合协议书中为何盖有中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一事,记者电话采访了武乡县洪水镇中村村支书肖晋忠。据肖书记讲,当时自己不在村里,回来后听村会计讲,当时煤矿整合时间紧,洪水镇分管煤矿整合的副书记李某打电话给会计,要求盖上村委公章以便完成县里下达的任务。这不免令记者感到震惊。乡镇领导“授意”?以期瞒天过海?
记者采访了洪水镇分管企业的郭副镇长,就上述两个煤矿在整合中是否签署协议一事进行咨询,郭副镇长无奈的说,自己刚刚到该镇一年,原来分管的已经调走,也查不到有这两个煤矿整合的协议。
2009年,由两个整合后的中村寨垴村煤矿被彻底关闭,武乡县按照有关政策,按照设计生产能力每万吨补偿100万的标准对整合后的中村寨垴村煤矿一次性补偿1500万元,但对于两个整合煤矿各自所占股份比例,由于在整合时镇政府没能严格履行职责,确定双方比例,这一笔补偿款项如何分配,成为现任武乡县洪水镇党委、政府的“烫手山芋”。
记者手记:
武乡县作为革命老区,也是国家级贫困县,作为中部省份的一个细胞,转型发展和招商引资是其引导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目标和方向。创造好的环境,是招商引资和和谐发展的前提,这就需要基层干部要有好的素质,基层行政单位要秉公、依法行政,而不是胡作为、乱作为、不作为,不仅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也损害了基层政府的形象,阻碍了小康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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