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富源补木嘎煤矿矿难瞒报 赔一百万私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2-30 14:32:58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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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0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在云南省富源县大河镇挑担村补木嘎煤矿于八个月前发生一起矿难致一名矿工身亡后,矿方采取以赔一百万元私了瞒报,企图逃避政府监管、制裁和逍遥法外。 记者接到报料后,驱车赶到事发地大河镇进行大量的明查暗访并全程摄影、摄像和录音进行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该起性质恶劣的矿难瞒报事件的真相。 2010年12月21日中午,记者首先找到死者韩坤的亲二婶娘,据死者婶娘介绍说:在今年三月初六(公历2010年4月19日)下午,我们听到亲人韩坤在补木煤矿发生矿难不幸死亡的噩耗。就从地里就赶回来,帮忙做饭。我侄儿是煤矿老板用风筒布包着,用皮卡车直接拉到我们寨子后面的小竹箐韩家坟堂树林里。老板要求和我们家属私了,叫我们当天晚上就把人埋了,老板就坐在车里面等到我们把人埋好后又亲自查验后才开车回去了。 记者在从死者二婶娘家返回的途中,又遇到死者韩坤的亲二叔韩荣清。韩荣清告诉了记者:韩坤死后是煤矿老板用皮卡车直接拉到韩家坟堂树林的,然后和我们私了答应赔偿100万元,但要求我们死者家属必须连夜将死者埋了。煤矿在和我们亲属达成赔偿意见后,看见我们埋好后老板方才开车走的。由于时间太紧急,我们当天就花了2260元给我侄儿买了一口板子(棺材),然后就将其随便挖了个坑草草埋了。后来过了几个月后家属才又将死者挖出来重新超度和重新选地方埋在不远处的。现在埋的地点就在当晚埋的地点上面一点。在记者的要求下,死者二叔亲自带着记者一行来到了埋死者的地方。 当日晚上,记者来到挑担村二组找到死者母亲许粉琴了解情况。许粉琴说:我儿子韩坤到底是怎么死的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老板把已经死去的儿子直接用皮卡车拉到松籽树的树林里后,才告诉我说是在井下开机车被机车弄死的。当时我看见儿子的尸体是被煤矿用风筒布包着的。煤矿老板要求和我们家属私了,我们起初要求赔130万,但煤矿只答应给86万。最后达成总共赔偿100万元。但煤矿的老板要求必须在天亮前把人埋掉。后双方达成协议,我们按照老板要求把人草草埋掉,煤矿方也按照约定如期把100万付清。 后来过了几个月后我们又将我儿尸体挖出来重新超度选地点埋在附近的,现在埋的地点就在以前埋的地点的上面一点点。现在我死去的儿子留下四个娃儿,大的只有六岁,最小的孙孙在他爸死后三个月后才出生的,现在才四个月。经常都是病,现在为最小的孙孙医病都花了一万多元了。 2010年12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与大河镇相邻的贵州盘县乐民街上找到死者的二姑父吴国邦。他告诉记者:死者死亡后的整个后续事情都是由我办理的,协议都是死者母亲及妻子全权委托我一手签的,赔偿的钱总的是一百万,当天晚上天亮前埋好人后就支付五十万,两个月内将死者的户口消了就给二十万,在三个月之内没有风吹草动就给完后面的三十万,这最后的三十万是我在七月二十号晚上的时候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等天吧就给你们,后来老板就如期的将所有的钱付清了。协议只有一份,在煤老板那里,所以我们家属就没有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的赔偿总额是一百万,其中五十万是死亡赔偿金,另五十万是给的抚养费。在写协议时,煤矿方要求在合同上注明是韩坤因自己的工作失误从而导致死亡的。但实际上到底是怎么死亡的我们也不知道,在我跟矿方协调时,问矿方死者的死亡鉴定结论有没有,矿方对我说:老人家,人已经死了,其他就不要讲了。我们就这样也没有追问。当我又问:“矿方在没有通知家属到事发现场的情况下,就私自撤离现场,将死者尸体拉到挑担村小竹箐的树林里”是怎么回事时,对方却说不出话来。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瞒报矿难事故的补木嘎煤矿原一号井法人是郭景茂,从今年10月份已经和补木嘎煤矿二号井合并为一个煤矿,现在煤矿的法人代表是刘远来。
12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发生矿难的富源大河补木嘎煤矿一号井采访,该矿一个姓高的矿长刚开始时对发生过矿难矢口否认,说他们煤矿从来没有发生过矿难和死过人,但最后又改口说韩坤确实是4月19日死在该矿一号井,但是意外死亡而不是矿难,煤矿已经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好了。当记者想继续深入采访时,该矿长有点恼怒的告诉记者,记者采访必须经过当地县委宣传部同意为由非常不客气的拒绝接受采访。 该日下午2点30分,记者来到富源县大河镇煤炭管理分局进行采访,刚开始接待的一个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矿没有发生过矿难和死人的事情,后又说好像是因为打架死的人。该分局一个女工作人员也在否认发生矿难之后与领导请示。不一会,该分局张局长从外面赶回来接待记者后,对记者说他们没有接到煤矿关于矿难和死人的任何报告。最后张局长表示,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他们将依法核查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自记者发稿时,该矿难事故仍然没有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该事故仍然在继续瞒报之中。记者将继续关注和追踪报道该恶意瞒报事件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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