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峰峰集团梧桐庄矿安全问责实名制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2-6 15:33:09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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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张怀选)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梧桐庄矿为避免在安全管理上出现“谁都管都不管,谁都有责又都没责”的事实认定不清现象,在安全问责推行实名制,做到以岗定责,以责管人,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执行力。 该矿从12月起,重新修订了矿机关、安全部、调度室及各职能部室,安检员、调度员、区科长及副总以上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完善了《矿领导下井带班》、《区科长跟值班》、《安全管理办法》、《质量标准化考核》、《“三违”行为认定》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采掘开机运通”等多个工种安全管理问责体系,明确了责权。为了加大问责力度,提高问责质量。不论那一级职能人员或是领导查出的问题,在开出罚款票据、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不准只属单位落款,要必须实事求是、责罚适当、公开公正地实行实名制。同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管理人员进行问责倒查。通过实名制问责不仅提高了职能人员领导谨慎负责的责任心,同时也更易让被问责人接纳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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