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来信:关于榆林“官煤勾结”非法倒卖国有煤矿的情况反映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10 8:08:55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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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榆林大川沟煤矿的股东,现向贵网反映发生在陕西省榆林市的一起“官煤勾结”非法倒卖国有控股大川沟煤矿的违法违纪案件?这起国有煤矿的倒卖,没有进行资产评估?没有召开股东大会,不进行公开竞争转让,将法律程序置之度外,存在明显地暗箱操作,榆林市有多位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参与其中,强行将煤矿卖给私人,造成上亿元国有资产的损失,同时使大量社会自然人股东损失惨重?特向贵网反映,敬请舆论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查办纠正错误? 一、大川沟煤矿基本情况 大川沟煤矿地处横山县与榆阳区,是一家私人和国有企业合股经营的股份制企业,其中榆林市市属国有企业横山电厂占煤矿股权60%,40%股权为当时修建煤矿时集资的56名社会自然人所有?该矿年产煤炭可达60万吨,年产值3亿多元,利润1亿多元? 大川沟煤矿的创办起于1993年,原横山县中学校长思文国退休后想带领老家乡亲致富决定开办煤矿?当年,思文国办齐了所有手续?但煤矿初步预算需要200多万元,资金遭遇难题?思文国动员村民入股筹集资金,56位村民共筹集90万元?为解决剩下10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思文国联系到与煤矿很近的国有企业横山电厂,并签订合同合作:群众股东出资90万元占有40%股权,横山电厂出资135万元占有股权60%?1995年,煤矿顺利建成,采出的煤炭直供横山电厂? 从1995年煤矿投产到2008年10月的14年中,煤碳市场与电力市场虽然先后出现低迷,但是有大川沟煤矿与横山电厂之间产?供?销的相互配合的关系,大川沟煤矿的经济效益和横山电厂的经济效益分别都好于当时当地同行业的经济效益? 二、煤矿被非法倒卖造成国资流失情况 大川沟煤矿建成后,由于体制不顺和煤炭市场低靡,思文国和横山电厂决定从1996年起将煤矿承包经营?到2002年,董事会才研究收回煤矿经营权?在全市煤矿整合过程中,大川沟煤矿由于设施完备,管理到位,被批准为单井保留,未在整合之列? 2008年,横山电厂由于规模小,被列入榆林市关闭电厂企业之列?同年10月26日,时任横山电厂董事长的王培华,不开职工代表大会和煤矿董事会,不进行资产评估,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就将大川沟煤矿以3000万元卖给了横山电厂多营公司经理郝建军个人? 这一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这个煤矿实际可采量还有180万吨,根据2008年10月到2009年一年当地的吨煤平均价格500多元,每吨煤利润按200元计算,损失利润近3.8亿元?另外,煤矿还有1800万元的固定资产,相当于郝建军买矿仅花了1200万元就买了数亿元资产。两年来,这个煤矿一个月的利润就在1000万元左右?郝建军买下煤矿以后,仅以“扩股’的名义倒卖了一小部分股份就赚了6000多万元? 由于煤矿被倒卖给个人,2008年底当地的煤价已达到每吨550元左右,导致横山电厂无煤而停产,工人失业没有经济来源,500多工人几次上访市政府,2009年11月政府被迫给横山电厂拨款救民? 三、以欺骗手段进行法人变更情况 由于思文国代表着56名社会群众股东, 大川沟煤矿转让必须有思文国的签字,这样才能进行法人变更?为此,王培华和郝建军玩弄了一个“签字戏法”:2008年10月27日,即王培华将煤矿卖给郝建军签完协议的第二天,王培华?郝建军把思文国(卧病在床)的儿媳妇雷彩平叫到矿上,说“煤矿要改变经营模式,你父亲有病,不能参加,大家都同意了,你就代理他签个字就行了”?不认识几个字的雷彩平就这样糊里糊涂地签了字? 隔了20多天,2008年11月21日,他俩又以同样欺骗的手段,让躺在炕上有病的思文国在他们事先拟好的“我有病,煤矿的一切事宜,委托儿媳雷彩平代理”的委托书上签字?承诺说煤矿要改变经营模式,得签个字,其它都一样,还是照常分红,思文国信以为真就签了字?但这个委托书的日期竟然是“2006年12月19日”? 在思文国儿子及其他社会群众股东发现被骗后,马上到横山电厂讨要说法?无奈之下,王培华等承认了欺骗事实。2008年12月1日,他到思文国家道歉,并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宣布草拟思文国的委托书无效?但此时,煤矿已经转让给了郝建军并进行了法人变更? 四、非法倒卖中的“官煤勾结”情况 在这次非法倒卖煤矿中,存在着明显的“官煤勾结”嫌疑?主要事实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控股煤矿不经资产评估,不开股东大会决议,不进行公开招挂拍卖,就硬性卖给个人,明显不符合法律程序?在其他股东准备高价投标竞买时,郝建军已经接管了煤矿; 2、王培华将资产数亿元的煤矿以超低价“定向”转卖,在转让后的第二天,郝建军才让人找其他股东签字,并表示是榆林市国资委主任高登峰的意思; 3、在煤矿买卖的前一天,即 4、 5、煤矿非法倒卖后,我们股东多次找到榆林市国资委反映情况。?第一次找高登峰时,他说这是“承包”,不是转让,并表示签的肯定不是“转让协议”。在郝建军最终完成了法人代表变更后,我们第二次找高登峰反映,并把‘转让协议’交给他看,他当场表示王培华是“胡求闹”,但解释说大川沟煤矿中的国有资产属于三类企业,不属于市国资委管,企业可以自己处理,不用进行评估和招标? 五、我们的呼声和要求 作为股东,我们对王培华?郝建军非法倒卖煤矿的作为十分不满。他们作为国有企业领导,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从业规定,为一已之私,不惜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官煤勾结,暗箱操作将巨额国有资产低价转让,不仅损害了国有企业职工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严重侵害了我们这些群众股东的权利和利益。 在此,我们恳请贵社伸出援助之手,在大川沟煤矿的股民中,以及在横山电厂的广大职工中开展调查,了解非法倒卖煤矿和官煤勾结的事实,进行舆论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严查官煤勾结,保护国有资产,同时纠正错误,宣布大川沟煤矿的非法买卖无效,赔偿我们一年多来的损失,维护群众利益! 附证据材料: 1、原开办煤矿时的合伙合同 2、此次非法转让煤矿时的转让协议 3、思文国的证明 4、王培华签字的股东会决议,表明他欺骗思文国签的委托书无效 大川沟煤矿股东代表: 思文国13992278008、15891294442宋怀功15319608250、王东民15829121626边步洲13720462793、边新民13992236062等
201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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