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河矿业:“复命制”提升企业执行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18 10:10:33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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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董科长,你让我做的设备性能排查表已经做好发送到你的邮箱里了,现在给你复命。”3月15日,笔者路过新河矿业公司机电科门口时听到职工王景正在给科长董杰“复命”。原来这是该公司为了提高职工工作效率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据了解,“复命制”最早起源于《左传》—遂归复命,而后广泛运用于军队、大型企业管理等诸多范围。是指受令人对任何命令,不管是与否完成,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下命令的人回报情况。主要引导员工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激发自身潜能,实现自我价值,并通过个体素质的提高,实现团队效能的提升。 该公司机电队维修工马庆华这两天总是闷闷不乐,经过了解,原来前两天队长安排他到井下把风水管路漏气漏风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在两天内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复命”。马庆华按照要求进行了检查,可是由于家里有事,还没复命就休了一天班,等休班回来又把复命的事给忘了,被队长批评了一通。自开始执行“复命制”以来,该公司要求干部职工完成任务后,要及时向下令人复命。如果在执行任务时发现有不可克服的困难或阻力,无法按时按标准完成规定的任务,也要立即向下令者复命,并讲明不能完成任务的困难或原因。下令人根据情况撤销原命令或更改命令的内容而成为新的命令。对完成或未完成任务没有及时复命的还将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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