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茶山岭煤矿实行“两个制度” 分摊风险责任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2 13:01:20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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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在我们煤矿采掘机运等作业人员中推行了几十年的班前会制度,如今,在湘煤集团街洞矿业公司茶山岭煤矿每班下井上岗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当中悄悄地实行了。 这个矿从今年元月份开始,在所有下井上岗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当中实行了班前会制度和井下交班汇报制度。这些管理人员包括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监员以及管理局、公司等上级驻矿安全管理人员等。“两个制度” 明确要求,上述管理人员每班下井上岗前必须提前15分钟到矿值班室集合,召开班前会后才能下井。下井后,必须将各自所管理的责任区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以及要求下班所做的工作,在出井前半小时如实向调度室交班汇报。当日值班领导则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交班情况分三班主持召开班前会。班前会内容涉及广泛,包括作业规程、措施是否贯彻学习到位;“一炮三警”是否到位、放炮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瓦检传感器位置是否正确、瓦检浓度是否超限;电器设备是否失爆;“三条生命线”是否到位;文明生产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前探梁、“两对四梁”是否正常使用;探放水、预测预报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工作面是否空棚空帮,棚距、排距、柱距、距窝深度、巷道净高(宽)、安全出囗高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采面切顶线、机尾密集支柱、上下顺槽超前支护是否到位;铺底注水、洒水养护是否到位;喷雾防尘是否到位、防尘设备是否完好等。联系上述内容、根据交班情况,值班领导在三班班前会上进行分类、分区、分片仔细布置、统一调度,将各种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分摊,同时落实到位、明确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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