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池坝煤矿通讯包干费管理出新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20 14:07:39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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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规范职务消费,提高工作效率,控制经费支出,川煤广旺代池坝煤矿于近日修订和完善了2010年通讯包干费使用管理办法,从“三个必须坚持”的新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首先是必须坚持三个管理原则。一是包干使用、凭票报销原则;二是坚持姓名、号码、限额标准相统一原则;三是时间限定、分段报销原则。 其次是必须坚持四个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可以享受通讯包干费的范围和人员,并规定了具体的适用对象和使用要求:一是办公室公用电话通讯费用的管理。根据部门人员配备以及对外联系工作的频繁程度,制定电话费包干范围和限额。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包干限额控制电话费开支,超支的电话费从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资中扣除。二是传真机由矿办室负责管理,必须做到专管专用。因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或长途传真的,需经矿办室主任同意。三是包干通讯费实行凭票报销、差额补贴、统一办理制度。凡享受通讯包干费用的人员,每季度末25日前将票据交监察审计科登记,核实限额标准,统一制作报账表册,报账后发放到人头。超过季度包干费用的,不予报销。四是凡因职务发生变更或调入的人员,从次月起以新任职务标准核报。兼任两种以上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但只能报销一种职务的通讯费用。凡退休、离岗退养、调出和辞职的人员,从次月起停报费用。 其三是必须坚持三项纪律要求。一是为保证通讯畅通,凡享受通讯包干费用的人员,一律不得关机。凡因通信联络不畅而贻误工作的,按规定处罚100元/次。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纪律责任。二是凡出勤不足50%的,按应享受标准的一半报销;凡未出勤的,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报销通讯费。三是任何单位不准搞特殊或变通审批报销通讯费。对违规审批报销的一经查实,违规金额由审批人承担,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办理报销的,违规金额由财务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其所有罚没款由监察审计科扣收,进入专门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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