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七大煤企与中煤重组的煤矿实行省级安全监管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31 1:57:53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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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郑书成)今日记者从省安委办了解到,为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责任,省政府最近对部分煤矿的安全监管主体进行了调整,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山西阳泉煤业集团、山西潞安集团、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省属七大煤炭集团和中煤能源集团此次兼并重组整合的煤矿,被列为省级监管对象,其安全监管工作由山西省煤炭厅负责。 此前,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兼并重组地方煤矿的安全监管职责,由原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承担。至此,包括原有的国有重点煤矿,省煤炭厅直接对省内534个国有重点煤矿在隐患排查治理、复工复产验收等方面进行安全监管。这部分省级监管重点煤矿,数量超过全省一半,产能规模占到较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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