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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矿安全事故一小时内上报

煤炭资讯网 2010-4-1 8:58:13    要闻

天山网讯(记者高纪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出通知,明确要求煤矿事故发生后,应在1小时内上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

记者3月30日了解到,各地州市煤矿安监部门将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岗位值班,确保及时接报和处置事故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信息报告和举报。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煤矿负责人;煤矿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等部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新疆煤监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报告。



来源:天山网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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