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应勇敢进行舆论监督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4-12 9:48:11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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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 无记者,不新闻。今日有几则关于记者的新闻,读来令人五味杂陈。一是昆明五华区就“北仓村农贸市场冲突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稿认定 “记者强行穿越警戒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强行处置”,生活新报编委当即表示强烈抗议;另一则是《京华时报》回顾近日记者遭袭图像留存始末,所幸摄影记者拼命按快门,靠盲拍留证;此外还有红网消息,因记者曝光二手房“权威”统计数据偏离实际、“掺水数据”被高价出售等问题,相关官员打电话威胁恐吓,并充斥着“狗屁”等粗俗言语。 做新闻不容易,如果碰上失范的权力,做舆论监督类新闻就更不容易。去年记者节,新闻出版总署对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其亮点无疑是事关记者权益保护的: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客观地说,近几年,记者权益保护与公民社会一道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也看到,个别地方干部滥用权力对舆论监督进行挟私报复也时有出现。 去年,胡锦涛主席在世界媒体峰会上郑重表态,鼓励支持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作用,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可是,在个别地方记者采访时仍可能遇到不可测的风险。 每每遭遇以上事件,我们都呼吁保护记者权益、捍卫社会良知,这当然有一定道理,然而,有一个潜在逻辑我们其实都明了:记者权益其实只是公民知情权的细分与延伸;记者权益保护上的问题也不是无法可依的棘手事件,只是一些人滥用权力、不遵守法律而已。某种意义上说,记者挨打的、被骂的,不是因为记者脆弱了、法律滞后了、保护不力了,而是他们的镜头与笔墨直接社会弊端,才会引来既得利益者或滥权群体的“条件反射”,刺激越大,反射越烈。 记者也是人,也有其体制属性与阶层属性,这个群体也会出现是是非非,这种职业也无法承载全部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但记者这份职业的价值,却是不可抹杀的,没有记者,就很难有真相的揭示与舆论的引领。 记者所受的伤与痛换来的终将是社会的进步,因此,不管前面的路有多艰辛,记者们仍应勇往直前,而整个社会也应给记者多一些关爱与支持,让舆论监督成为推动时代前进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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