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汾:举报安全隐患 最高奖励10万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4-13 9:12:28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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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文望通讯员白小随)4月12日,记者从临汾市尧都区消防大队获悉,尧都区政府制定的《尧都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已出台,由尧都区财政拨付百万元设立奖励基金专户奖励安全隐患举报者,举报属实者最高可获得10万元重奖。
《尧都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中规定的举报奖励的范围为: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资格、证照不全或无证从事生产经营;举报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指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整治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举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危害程度较大,如果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二人以上死亡或1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安全隐患,涉及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学校、民爆器材、水库、桥梁、人防工程等重点行业和各个领域;举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藏爆炸物品;举报隐瞒事故行为五个方面。根据案件查处程度和可能挽回的损失程度,尧都区安全生产奖励领导组确定给予奖励对象500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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