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乐平:山地“一女二嫁”造林人与煤矿探煤者起纷争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4-16 18:49:02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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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在线讯:乐平涌山镇沿沟村村委会先后将一片荒山承包给两个人,由此引来一场纷争:先承包者在荒山上已造林多年,不甘心山地被他人所占。后承包者在井下巷道探煤时,遭到阻挠。 今年3月初,后承包者在那片山地上进行煤矿探煤作业,先承包者杨招好和其他四位村民到现场阻止,将一台挖掘机玻璃打破,双方引发矛盾。随后,杨招好和村民杨思广被当地派出所拘留。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一山难容二虎”的尴尬局面?双方当事人如何维权?记者展开了调查。 “一山二嫁”埋下隐患 4月12日,春雨蒙蒙,乐平涌山镇沉浸在一片烟雾缭绕中。 记者来到该镇沿沟村,采访中,见到了两份合同:一份是造林人杨招好提供的《承包耕地(荒山)造林合同书》(附转让协议),一份是仙涌煤矿提供的《仙涌煤矿关于租用沿沟村刀湾山地合同》。 两份合同的签署人之一都是“沿沟村委会”,从两份合同划分的区域来看,交叉部分中的40亩即为争议地界(前者合同范围100亩,后者则为60亩),其归属权究竟属于谁?让人疑窦丛生。 经了解,事情源于一位名为徐时财,自称是杨招好合伙人的村民,以自己和杨招好的名义,与仙涌煤矿负责人金长寿签订了一份协议,同意将山地转让给金长寿。杨招好对此表示并不知情。 3月初,因不满仙涌煤矿侵占“属于自己”的山林,杨招好会同其他四位村民,一起来到仙涌煤矿探煤作业现场,欲阻止对方工人作业。冲突中,他们将现场的一辆挖掘机玻璃砸破。 随后,当地派出所将参与阻挠仙涌煤矿工人作业的杨招好和杨思广拘留。仙涌煤矿负责人金长寿与杨招好之间的矛盾开始升级。 造林人承包荒地村委会承诺50年不变 从杨招好提供的《承包耕地(荒山)造林合同书》上,可以看到沿沟村村委会已经将新屋段(地名)的100亩荒山租给了该村杨思明等10位村民,双方约定由承租方进行造林和经营,产生效益时,村委会将分得20%。承租期为2002年10月至2052年9月,“五十年不变”。 合同中还规定,“甲方(10户村民)造林的耕地(荒山),其林权受到侵害时(本村收回或界线纠纷等)。一概由乙方(沿沟村委会新屋段)自行解决,甲方按合同核定应得的利益,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得受到侵害。” 对于违约责任,合同中规定,“任何一方如中途毁约,都应赔偿对方所造成的五倍经济损失”。 合同最后还有杨思明、杨万福等10位村民的集体签名。 而随后附有一张由乐平市涌山镇政府所发的《关于更改退耕还林承包的报告》(涌府发[2009]18号)中称,“新屋段村的坞家山至白云奄刀坞等地退耕还林项目工程,经原承包户杨思明等十户一致同意,一次性整体转让给杨招好”。 其后,还附有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 《转让协议》中称,10户村民同意自2007年11月1日起,将所承包的工程作价11万元,整体转让给杨招好,“从签字生效后原甲方(指10户村民)所享受的国家有关扶助资金,同时转让给乙方(杨招好)。” 随后,杨招好在那片山地上栽上了杨梅林。杨招好称,之所以会与仙涌煤矿发生冲突,“是因为他们侵占了我(租)的山地,破坏了我的杨梅林。” 补偿协议是否经当事人同意? 仙涌煤矿提供的《仙涌煤矿关于租用沿沟村刀湾山地合同》中规定,“采石场路至沿沟煤矿三村路直达仙涌煤矿公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4米,具体范围在沿沟村刀湾山地(附图约60亩)”,其签订日期为“2008年4月18日”。 合同第四条称,“如有本地村民为租地而引起纠纷,由沿沟村委会解决处理。” 随后附有一张手写的《补偿山林育苗协议》,上面明确说明“由甲方(仙涌煤矿负责人金长寿)一次性补偿乙方(徐时财)15000元” 徐时财何许人也?据仙涌煤矿负责人金长寿介绍,“他是杨招好的合伙人,当时签订协议杨招好也在场。” 金长寿承认,之所以向对方提供补偿,确实是因为占到了对方的山地,但“这是经过他们同意的。” 对于金长寿的说法,杨招好予以否认,“这份协议(指占用山地后的补偿协议)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 记者还在现场看到了一份景德镇市政府签发抄告单(景府办抄字f2008] 159号),上面提到,“鉴于矿产资源部门已将仙涌煤矿矿区(西端扩大到乐平市涌山镇沿沟村、新屋村地界)的煤炭资源划给仙涌煤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条例,仙涌煤矿矿区的煤炭资源行政管理权归浮梁县政府。” 上面还同时规定,“仙涌煤矿建设中需租用乐平市沿沟村、新屋村土地建设打井口和工业广场等事宜,由乐平市、浮梁县政府协调解决。” 现场尚属于探煤阶段 在仙涌煤矿采访时,现场一位负责技术的工作人员段保发向记者介绍,目前仙涌煤矿在现场工作的有30多位工作人员,该煤矿自去年8月开始筹备,随后不久便进驻该地,但一直未实施开采作业,目前尚属于探煤阶段。 记者在现场的两处巷道中,没有看到作业人员下井作业,主巷道堆满了物品,而副巷道门口电榄线和红砖,作业用的运煤车也停在门口,外面还醒目地标示“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警示标语。 村委会:双方并未来协调此事 为了核实双方的说法,记者找到沿沟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思明了解情况。 杨思明称,对于双方的冲突一事,村委会并不知情,“现在他们也没到村委会来要求协商解决此事。” 杨思明还表示,该处荒山归村里集体所有10位村民将荒山造林承租权转让给杨招好,与“村委会将山地转租给金长寿”并不矛盾,“土地本来就是属于集体的,况且他们之间已经谈好了(指徐时财等与金长寿之间达成了协议)。” 当地派出所拒绝采访 杨招好告诉记者,他在出事后不久就被关了起来,拘留7天后才被派出所放出来。 记者随后来到当地派出所,一位卢警官接待了记者,但明确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具体情况不了解,拒绝采访。 当记者问及是否有拘留沿沟村村民时,对方避而不答。 当天,杨招好接到了来自当地派出所的电话,通知他去将另一位被拘村民杨思广领出来,“他们(指派出所)让我带2180元钱,赔偿对方的玻璃钱,开始还说要罚6000元钱,现在没再提这事了。” 双方表示愿意和谈 4月14日,记者和在南昌办事的杨招好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2180元钱已经交到了派出所,但对方(指仙涌煤矿)尚未来接收这笔钱。他向记者表示,还是希望能和平解决此事。 随后,记者与金长寿取得联系,他对记者称,自己是合法企业,目前尚属于井下巷道探煤作业阶段,不会组织煤炭生产,“有些村民常过来阻挠我们的工人正常作业,我们有时候也没办法。我们一直主张以和为贵,也愿意双方坐下来面对面协商这件事。” 金长寿的说法,记者也在涌山镇镇政府得到部分证实。该镇党委副书记徐元旺简单向记者介绍了一些有关仙涌煤矿的消息,并表示,一旦金长寿的仙涌煤矿私自进行煤炭开采作业,镇政府一定会对其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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