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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煤矿瞒报多起事故 16名责任人被处理(图)

煤炭资讯网 2010-4-21 10:52:47    焦点话题

  据河南济源煤业公司职工举报称,该公司瞒报了多起矿工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者先后数次赶赴河南省济源市采访并披露此事。记者近日从河南省煤监局了解到,河南省煤监局豫西分局经核查后作出处理,对济源煤业公司董事长齐白红等16名责任人作出处罚,对瞒报事故的济源煤业公司按照相关法规罚款330万元。

  4人死亡无上报记录

  济源煤业公司原为1953年成立的国家大型煤矿,后在2002年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是当地最大的煤矿企业,现拥有各种矿近20个,职工近3000人。

  去年,来自济源煤业公司的举报信中详细地列举了济源煤业公司瞒报的4起矿工死亡事故的死者姓名、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和赔偿金额。举报信的署名是“济源市煤业公司广大干部员工”。知情人透露,举报者不敢署自己的真实姓名,是害怕遭到打击报复。

  举报者称,第一名死亡矿工苗建军,济源市克井镇白涧村人。2008年9月24日,还在隐患治理阶段的济源煤业公司一号矿因违法生产冒顶,苗建军被砸死,公司将其尸体拉到外地火化,并给其家属苗瑞花35万元赔偿金。

  第二名死亡矿工原计锋(小名原金寨),济源市克井镇勋掌村人。2009年4月24日9时30分,刚上班5天的原计锋在公司六号矿井下被运煤的矿车挤压头部致死,公司同样将其尸体拉到外地火化,付给死者妻子王素娥45万元赔偿金。记者辗转找到了王素娥。说到丈夫的死王素娥悲痛万分:“我丈夫死时才49岁,刚上班5天就走了。他死得好惨呀,2009年4月24日被拉煤的车撞死了,送到老矿医院就已经没有气了。”王素娥告诉记者,公司在给赔偿时没有给她丈夫的工伤证明,并特别嘱咐她,对外只能说原计锋是病死的。

  据知情人透露,原计锋死亡的六号矿是技改矿。国家有严格规定,矿井在技改期间绝对不允许生产,济源煤业公司是在违法生产时发生矿工死亡事故的,因害怕重罚而瞒报。记者又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了核实,六号矿至今一直在技改期间,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允许生产。

  两个月后,还是这个在技改期间的六号矿,又发生了一起矿工死亡事故,这次事情闹大了。这名死亡矿工名叫苗青山,是济源市克井镇营学村人。2009年6月24日凌晨2时,苗青山在六号矿井下上班时被煤矸石砸死。

  由于济源煤业公司与死者家属在赔偿金的多少上无法达成一致,苗青山的尸体在济源市人民医院太平间停放了几天,其家属近百人住在铁路宾馆多日,最后济源煤业公司不得不拿出53万元才得以了事。一时间,此事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

  第四名死亡女矿工罗碧华,四川省射洪县陈古镇高声村人。2009年4月27日,刚满40岁的罗碧华在一号矿选煤楼上工作时,掉进运煤漏斗里被不断下落的煤压死。济源煤业公司只给了罗碧华的丈夫李学贵20万元的赔偿金。

  核实罗碧华的死亡最费周折,由于李学贵还在济源煤业公司上班,两个孩子也在济源上学,记者既怕李学贵顾虑不敢讲真话,又怕他真说了实情而遭到解雇的报复,因此,记者只好放弃了在济源市采访李学贵的想法,远赴死者罗碧华的四川老家。

  射洪县为丘陵地区,全县沟壑纵横,村镇之间的道路极为难走。

  经过不断地询问和几小时的奔波,记者终于在一个山坳深处找到了高声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罗碧华的家是在村里,就是河南矿上死了的那个,只有她妈妈一个人在家。”

  但遗憾的是,记者见到的老人并不是罗碧华的母亲,而是她的婆婆、李学贵的母亲汪中云。

  老人今年72岁,在说到儿媳妇罗碧华的死因时有些难过,“听孩子们说过,2009年4月27日,矿上原有两个人干活,另一个离开解手去了,只剩下我儿媳妇一人,才摔到煤斗里被压死了”。老人站在一间已经破旧的屋前伤感地说:“这是罗碧华原来住的屋子。我儿媳妇是个好孩子,她不会回来了。”

  从四川射洪县回来,记者在河南省煤监局事故调查处查询确认,没有济源煤业公司这4起4人死亡事故的任何上报记录。

  当地煤监部门放纵瞒报?

  济源煤业公司是一个非瓦斯矿企业,安全指数相比瓦斯矿要高得多。据知情者透露,该企业从改制为股份公司后短短几年发生了16起31人死亡的生产责任事故,企业瞒报其中多起事故。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除去企业自身的原因外,当地基层煤监部门不作为也是放纵企业瞒报的原因之一。

  5年前,济源煤业公司两年瞒报7起矿工死亡事故经披露后,济源市煤监局和河南省煤监局豫西分局先后两次核查,结果是只有1起瞒报属实。

  在记者再次深入采访后,发现了当地基层煤监部门的核查报告出炉的真实内情:济源煤业公司事先付出巨额封口费,做好了让死亡矿工家属说假话的工作;调查组不去事故现场只在宾馆里“坐等”死者家属上门;企业派专人送死者家属进调查组下榻的房间,调查组也只是象征性地询问情况;死者家属如说了假话配合企业瞒报,出门后就可拿到事先约定的数万元封口费。

  当时发生的一个小故事也能暴露出问题:一个死亡矿工家属怕说假话说漏了嘴,而矿上干部却胸有成竹地保证:“只要按我教的说,绝对没有问题。”面对调查组,这位家属一时激动说出“我丈夫是在井下被砸死的”这句话。然而,这句至关重要的话竟没有引起核查人员应有的“关注”。至此,死者家属终于相信,矿上的“保证”是真的。

  随后,记者的调查采访引起了上级安监部门的关注,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看到报道后作了批示,责令再次调查。

  屡屡瞒报是为了追求政绩?

  当地基层煤监部门核查人员在汇报时解释“未到事故现场核查”的理由是:当地下雪无法进山去现场。河南省煤监局相关领导对此当场指出:无论什么原因,不到事故现场就是职责上的缺失,死者家属能到宾馆来,你们为什么不能去死者家里?

  而记者查阅了那几天的天气预报,发现当地并没有下雪。最终,河南省煤监局另行组成调查组前往济源市,调查结果证实情况属实,济源煤业公司11名责任人最终受到了处罚。

  5年之后,知情者透露,有人将苗青山死亡事故隐瞒情况反映给济源市领导,市长和副市长都作了调查落实的批示。可是,在济源煤业公司做了一番工作之后,去年8月14日,济源市煤监部门组织了人员前往该公司六号矿核查,其结果又是查无此事。

  知情人称,如果当地煤监部门确实不知道下管企业发生了矿工死亡事故,人们不能求全责备。但是,如果有人举报了,媒体能查清楚,上级煤监部门能查清楚,为什么近在咫尺的当地煤监部门却查不清楚?

  一位来自地方煤炭安全监察局的负责人在公开场合发表的言论或许能说明原因。这位负责人说,自从有了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后,瞒报矿难的查处越来越难了。一个地方安全事故超过一定数目,其政绩就要大打折扣。有的地方在盲目追求政绩的冲动下,就有了纵容甚至支持隐瞒不报的动机。

  正由于此,记者去济源市采访4起死亡瞒报事故时,没有到当地的煤监部门,而是直接向河南省煤监局作了举报和说明。

  一位死亡矿工家属说:“只要是真心到家里来了解情况,我会说出真相。”

  河南省煤监局的工作人员在拿到记者转交的署名“济源市煤业公司广大干部员工”的举报信后表示,“一定会有结果的”。

  2009年10月26日,记者就曾来到济源市克井镇白涧村采访。苗建军的家在村里最后一排房,家中只有苗建军的妻子苗瑞花和他6岁的儿子。提起丈夫之死,苗瑞花就止不住地哭泣,不愿说当时的悲惨情景。在得到记者“对外不说来过她家,不发照片”的承诺后,她才道出了实情:2008年9月21日,她的丈夫在矿上干活时被煤压死。当时矿里来人处理后事时说:公了20万(元),私了35万(元)。记者经询问后得知:“公了”是按工伤处理,“私了”是按病亡处理。

  苗瑞花无奈地选择了私了,拿到了35万元。她一再叮嘱记者,自己现在在矿上做临时工,害怕矿上开除,千万不要说采访过她。

  2009年11月19日,披露济源煤业公司瞒报4起死亡事故的报道刊出,记者守约没有在文中提到采访死亡矿工苗建军的家人。当时,记者就有一种预感,苗建军死亡事故可能会被说成“病亡”。果不其然,面对调查,济源煤业公司继续隐瞒了苗建军的死亡真相。

  记者再次调查

  2010年4月7日晚,记者再次来到苗建军的家。这一次,记者还见到了苗建军的母亲。

  苗瑞花这次不愿多说,明显顾虑重重,只是讲核查组没有到自己的家里来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苗建军的母亲张上莲不顾儿媳妇的多次阻止,哽咽地说出了儿子死亡的真相:“我小儿子身体好好的,吃完饭看过电视去上班,咋会病死呐?”沉默片刻后,老人透露了她看到的一个细节来证明自己的说法:事后为擦洗掉孩子尸体上的煤灰,身下的床垫全部被黑色的煤水浸透了!

  老人还告诉记者:“建军在矿上被砸死的第二天,矿上来人来车将我们接走,将建军拉到焦作火葬场。矿上派人给我做工作说,‘如果有人找你们调查建军是怎么死的,你就说是病死的,如果你要说是在井下砸死,这一茬干部都要被撤职不让干了。你的大儿子(苗前进)还在矿上干,也要被辞退回家不让干了’。后来听说上面来人调查要来我们家问情况,我就在家等着,可他们怕我哭着说漏了嘴道出实情,半路上(调查组)就被矿上的人和她叔苗鸿震拦截到我们村苗海战家里去了,我一直在家里等也没人来问我一下。”

  煤矿医院出具假诊断证明?

  焦作市距离济源市有70公里远,中间还隔着沁阳市和博爱县,火葬一个“正常病死”的矿工为什么非要舍近求远呢?知情人透露:此举就是要隐瞒苗建军死亡的真相,不敢在当地火化。而且,出具证明的医院也是济源煤矿的医院,自己的医院出具假诊断证明来掩盖事故真相的事,也不是一起两起了。

  矿工因公死亡后,其亲属还因顾虑不敢公开说出真话――这不但是对死者生命尊严的漠视,也是对活着的亲人心灵的折磨。难道金钱编织的谎言就可以掩盖住血写的真相吗?

  16名责任人因瞒报事故受处罚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煤监局了解到,对于记者披露的河南济源煤业公司瞒报多起矿工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河南省煤监局豫西分局经核查后作出处理,对济源煤业公司董事长齐白红等16名责任人作出处罚,对瞒报事故的济源煤业公司按照相关法规罚款330万元。

  2009年12月8日,河南省煤监局豫西分局会同济源市政府及市监察局、公安局、煤炭局、安监局、总工会,并邀请济源检察分院组成事故核查组,通过走访群众、询问当事人家属、调阅医院病历、收集殡仪馆资料等,查清了2009年“4?24运输事故”(原金寨死亡事故)、“6?24顶板事故”(苗青山死亡事故)、“4?27窒息事故”(罗碧华死亡事故)情况属实。

  经与济源市政府沟通同意,豫西分局对上述3起事故批复结案,共有16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济源煤业公司董事长齐白红、总经理王树林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与该公司“11?2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并案处理),其他14人分别受到行政撤职或行政记大过或降级等处罚。对瞒报事故的济源煤业公司行政处罚共计330万元,目前已执行到位。

  豫西分局:继续关注苗建军死亡事件

  在对记者披露的济源煤业公司瞒报4起矿工死亡事故进行核查时,当地相关部门确认3起事故属实,第4起事故矿工苗建军为病亡不属于事故。日前,当地有关部门称,对济源煤业公司瞒报矿工苗建军2008年9月21日死亡事故一事,经核查组对当班工人、苗建军的妻子、哥哥、医院医生的调查询问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苗建军为病亡。目前,没有新的线索和证据证明苗建军为事故死亡。豫西分局表示,将继续关注此事,如有新的线索将组织继续核查。(据《法制日报》)



来源:北方新报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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