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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精神,切实做好煤矿兼并重组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郑州市煤炭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瓦斯和水害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郑煤〔2010〕66号),于4月20日至5月6日,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四个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集中反馈的形式,重点对8个批准复工复产和基建矿井的“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一线监督员队伍建设、职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印发了《关于全市煤矿瓦斯和水害治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郑煤〔2010〕83号), 对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要求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近期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定标准、定措施、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的五定原则,制定严密有效的监控、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责任;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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