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朔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周杰涉嫌受贿案。根据周杰在检察机关的供述和在法庭审理时所作的最后陈述中谈到,邓某送给我200万元时,我当时没想那么多,觉得我和他比较投缘,就收下了。他为什么会送钱给我?我到现在才知道他肯定是冲着我这个副市长才送的,因为当时我是临汾市分管工业、煤炭的副市长。(5月25日《检察日报》)
大凡落马的贪官,总会有一些匪夷所思的受贿逻辑。先有“人家送钱给我是对我的尊重”,后有“受贿是为妻子治病”,现在又出现“一直不知送钱给我要干嘛”。这些令人捧腹的贪官雷人语录,谁会相信呢?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煤矿老板邓某一下子送给周杰200万元,作为分管煤炭的副市长竟称“一直不知道送钱给我要干嘛”,谁听了谁都不会相信,就算装傻也装得太没水平了!他是真不知道还是故意装糊涂,真幼稚还是假天真,明眼人一看便知。
20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白白地送给一个掌握实权的副市长却不图点啥,除非送钱人脑子真是进水了,或者钱多得花不完随便乱送人?笔者倒想问问周杰:你难道没想过人家为什么要送钱给你而不是送给别人?如今,你落马了,没权了,人家咋不送钱给你了呢?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且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这些简单的道理相信不可能不懂。但是,当东窗事发,还大言不惭地狡辨不知道送钱给他是为了啥,只不过是自欺欺人,徒增笑耳!
面对铁窗残月,周杰终于“明白”送钱人是冲着他的副市长这个地位和权利而来的。他的这番“醒悟”,虽然悔之晚矣,但警示和警醒的作用还是很强烈的。作为一个手上有权的领导干部,必须铭记两个道理:其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无论行贿的方式多么温情脉脉,都包藏着不便明示的祸心。如果失去戒心,抵不住诱惑,就会被拉拢腐蚀,最终必将落下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其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要敢拿权力作交易,无论受贿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最终必将难逃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