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北煤王”瞒报矿难巨额行贿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5-30 10:17:16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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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西晚报》报道 “晋北第一煤王”大同私营企业主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一案,备受媒体和社会关注。27日,陕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副书记张晓亚透露了此案调查和查处情况。 通报称,李克伟是浙江平阳县人,曾在大同市左云县、大同南郊区先后购买经营左云店湾镇红窑沟煤矿等7个煤矿。2002年至2004年期间,这些煤矿曾发生5起事故,其中3起造成了人员死亡,分别致死1人、2人、10人。对3起事故共死亡13人的问题,李克伟及相关人员做了隐瞒。现已经国家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省监察厅查实。 对于一些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封井不予抢救,死亡达80人、200人”的报道,张晓亚表示,这些都不是事实,而是个别不明真相的人,或别有用心的人在恶意炒作。 为了隐瞒矿难,逃避法律追究,并为自己有关煤矿继续办理相关证照手续,李克伟向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巨额行贿。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被牵出水面。 山西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抽调强有力的办案队伍,开始查处相关腐败案件。 张晓亚说,目前,已对相关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及违纪者,采取了司法强制措施及“双规”。包括大同市委常委王雁峰(原副市长)、大同市公安局原局长申公元、私营业主李克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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