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发改委:地方无权核准煤制气项目

煤炭资讯网 2010-6-19 7:22:42    能源新闻
      国家发改委今日下发通知称,煤制天然气产业须在国家能源规划指导下合理布局,并将优先安排煤炭调出区煤制天然气项目。

      发改委在通知中表示,煤制天然气是资源、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项目建设需要的外部配套支持条件较多,不仅涉及煤炭开采与转化、水资源保障、技术的集成与优化,还需要配套建设天然气管网、培育用气市场等,因此必须由国家出台能源规划进行统筹考虑。

      发改委还称,我国将优先安排煤炭调出区煤制天然气项目;鼓励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国产化设备项目、发展煤、电、气、化多联产,最大限度提高能效;相关项目须与天然气管道规划衔接,落实外输通道和天然气销售市场。

      发改委明确指出,在国家出台明确的产业政策之前,煤制天然气及配套项目由发改委统一核准,对于不具备资源、技术、资金等条件的项目将严禁开工;各级地方政府不得擅自核准或备案。

      近年来,国内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激发了各地投资建设煤制天然气项目的热情。由于煤制天然气是新兴产业,国家尚未制定明确的产业政策,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示范工作。



来源:一财网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