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理过问矿难人数让谁汗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6-22 21:48:26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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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凌晨1时,平顶山市卫东区二矿发生井下火药自燃爆炸事故,当班共发放矿灯77盏,已确认入井72人,另有5人初步确定没有下井,截至11点整,现场经多次搜救,已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要弄清情况和人数,千方百计抢救人员”(中新社)。 我国是产煤“大户”,矿难似乎难免。但据我所知,共和国的总理在对矿难批示中“要弄清情况和人数”尚属首次。井下作业不可控因素诸多,矿难的成因也不尽相同,调查事故成因需要时日,但是要搞清“下井人数”不难操作,即便是“认真核实”也要不了多长时间。事故发生后官方在通报中称:“当班共发放矿灯77盏,从理论上讲应该是77人下井”。一场重大矿难,官方报告的“下井人数”竟停留在“理论层面”未免荒唐。 让我们再看看平顶山官方对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矿为整合技改矿井,该矿采矿许可证于2010年6月6日到期,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于6月7日晚8时对该矿实施断电,该矿矿主在实施断电后非法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平顶山政府对“下井人数”事发10小时后还在“初步确定”中,但事故矿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日期和实施断电的时间却搞得一清二楚,甚至精确到几日几时,连事故原因都无需专家鉴定便认定为“违法组织生产所致”。政府对井下安全生产负监管之责,过期开采视同无证开采,对无证开采的煤矿仅凭“断电”来监管,笔者闻所未闻。 温总理在对平顶山矿难作批示时没有用“查明原因”,而是用“弄清情况和人数”,耐人寻味。笔者以为连“情况和人数”都搞不清楚,遑论什么“查明原因,认真整改”。 平顶山一座民营小煤矿发生矿难,事故报告不可能径直送到国务院,“理论上”要经过区、市、省几道程序,试想其中一程序能把住“理论人数”的关口,也不至于让我们的总理在“顶着40度高温视察广西汛情”时,还要亲自过问矿难的“下井人数”。据说,区(县)长、市长、省长都要对总理负责,如此“负责”者,还不如趁早“回家卖红薯”去。据悉,平顶山市卫东区区长已被免职,但愿此举不是“例行”,更不是最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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