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的通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6-22 21:55:09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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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2010年6月21日1时40分,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井下发生一起炸药爆炸事故,经过紧张搜救,有26人安全升井,46人遇难。据初步了解,该矿为整合技改矿井,生产能力由6万吨/年扩建为9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事故原因初步断定为井下炸药库发生爆炸。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要切实加强对煤矿生产矿井,特别是技改矿井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根据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要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技改矿井不得安排任何与技改工程无关的采掘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对无视法规,冒险蛮干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二、切实加强对煤矿爆炸材料的管理。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各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爆炸材料管理安全责任制,立即全面组织开展一次爆炸材料贮存、使用、管理隐患排查活动,对于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民爆器材有关管理规定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煤矿企业要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检查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1.要认真检查煤矿所使用的炸药、雷管进货来源是否通过正规渠道,有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高瓦斯矿井、低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使用相应级别的煤矿许用炸药。 2.要认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检查煤矿爆炸材料的贮存、保管、领用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贮存库房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爆炸材料的运输是否制定有严格的炸药、雷管运输制度,炸药、雷管是否严格执行了分开、单独、专人护送运输。 4.井下爆破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操作规程,对高瓦斯矿井、低高瓦斯矿井和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实施爆破是否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各单位深刻吸取河南平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的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对整合矿井和关闭矿井的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产煤矿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要迅速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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