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一基层副书记一句话 4000群众没煤烧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6-4 8:03:48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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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云南镇雄县母享镇民族煤矿所在地18个农业社4000多上访村民的代表。我们代表4000多村民举报母享镇党委副书记黄凤奎等领导和民族煤矿的老板相互勾结侵害群众的利益事实:乡镇副书记一句话,4000多群众守着煤山没煤烧;副科级级别的副书记一句话,镇政府主持达成的合法协议说无效就无效。
常言道:神州处处有青天,我们期盼青天早日到来。
副书记等领导撕毁供煤协议
2005年,为了保证我们4000多群众的烧煤问题,占用了我们村民投资投劳建起的基础设施开办起来的民族煤矿和我们达成了供煤协议,且这个协议是在母享镇党委政府的主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条件下下达成的。
“煤矿用电可以在农民集资建成的电网上搭线使用,农网改造时由煤矿一次性给每户50元的补偿费,劳力和不足部分由农户自行解决;公路的遗留问题由村委会组织农户协调解决,若煤矿加宽公路,将对占地给予每亩4000元的补助;煤矿必须在保护村民水资源的前提下开采,村民提出要新建引水工程,煤矿先预付12万元的资金存入政府专户,由政府组织实施;煤矿切实做好村民燃煤供应,具体价格为每百市斤4元,但每月每户只供应1000市斤全年陆吨……”
“这个协议最后约定:要是哪方不执行协议,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哪方承担。上述协议内容由母享镇政府监督执行,母享镇司法所公正。”
可是,在2009年11月2号,母享镇党委副书记黄凤奎和派出所长王禄义主持召开会议,当众宣布撕毁这个协议。
相信法律大过一切的4000多村民通过不同的方式向中央、云南省和昭通市的领导反映情:4000多群众和煤矿签订的合法协议,这个协议在党委政府的盖章公正下执行了几年,到了2009年,党委副书记黄凤奎等领导站在煤矿老板的立场,说撕毁就能撕毁吗?
村民遭受纪委调查之后变本加厉的报复
2009年前后,我们代表4000多村民迈出的上访步伐受到了云南省纪委和昭通市纪委等领导的高度重视,镇雄县纪委派员来调查,说是代表派出所给村民道歉。在我们感激上级领导倾听4000多农民的呼声之后,我们等来的不是如何向4000多农民恢复供煤协议执行的那一天,而是换来了副书记黄凤奎等人变本加厉的报复。
黄凤奎送走了调查组,他说:你们4000多村民不安分守己,把母享镇搞得一团糟,你们这样做,知道官场的奥秘吗?知道上级领导会怎样处理你们吗?官官相护这句话你们懂吗?你们这样上访的行为合法吗?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致使奋不顾身站在煤矿老板这边说话的黄凤奎威胁群众的步伐走得更快。2010年2月6日,黄凤奎在我们村换届选举大会上,居然用点名道姓的方式,恶狠狠地批评了参与上访的18个农业社的代表。他直言不讳地说:民族煤矿的老板在我们这里投资,对母享镇政府有极大好处。你们18个村民组长听清楚了,我之所以来你们这里,是现在的串九村(民族煤矿现在所在地)不是十年前的串九,现在的串九有两个煤矿,政府里面有很多领导都想来这里联系工作,都来不了。我黄凤奎调到母享镇就联系串九,现在是两年多了,你们18个社长还不懂吗?你们回去向群众宣传,哪个胆敢去煤矿问协议的执行,哪个敢挑起事端,小心我通知派出所抓人拘留。
“我是副书记,量定你们不敢控告我”
黄凤奎赤裸裸说他来串九联系工作,是看在我们村子有两个煤矿存在的基础上。他在后面的会议上也亮出了我们不敢控告他助纣为虐的行为的底牌。
2010年3月13号,又是在村官选举会上,黄凤奎在大会上直截了当说出了为煤矿当保护伞的狂言:我宣布,你们18个农业社当年和煤矿签订的协议无效,党委副书记代表法律宣布协议作废,我还是有这权利的。
乡镇一级的党委副书记代表法院宣布协议无效,4000多群众一片哗然,异口同声向高高在上的黄凤奎提出自己的疑问。黄凤奎板着面孔说:有疑问的地方多的是!你们18个农业社的老百姓听清楚了,量定你们不敢去控告我。执行不执行当年政府给你们公正的协议,是我和你们村支书说了算。
以后,黄凤奎还安排政府干部分别找签字上访的代表说话,上访代表们被黄凤奎派来的干部的大话吓得心惊肉跳:你们这些人如此做不值得,小心政府给你们带帽子,那你们可就惨了。你们上访花费资金是多少,说出来,黄副书记给你们解决就是了。
我们放弃上访,黄凤奎安排资金解决上访费用,前提是承认我们和民族煤矿签订的协议同意无效。我们依法回答黄凤奎:你是共产党的副书记,你应该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家法律保护的协议依然有效,你一个副书记怎么说作废就作废了呢?
副书记有权废除合法协议吗?
本应该站在群众根本利益上主持公道的党委副书记和派出所长站在保护老板利益的立场上去了。
黄凤奎等领导一句话,4000多群众丧失了协议的保护,也将4000多群众推在上访的道路上去。
依法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认为,党委副书记和派出所长没有权利单方面宣布协议作废的权利,依然走在上访路上的我们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民族煤矿不按时供应4000多群众的生活用煤,多次违反供煤协议,所引起的损失应由民族煤矿自己负责。将公路和人畜饮水和解除协议联系起来,我们坚决不予认可。”
“如果说民族煤矿认为当年和18个农业社签订的供煤协议不能接受,压力太大,可以申请将煤矿迁回到原来的地方去,这个厂迁移到我们这里原本就是非法的。”
“副书记黄凤奎等人宣布供煤协议无效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官矿勾结,民族煤矿必须依法解决好原协议的执行问题才能生产。废除了过去的协议就要有新的协议签订。既然煤矿和我们签订的协议可以被领导口头撤销,那我们和煤矿签订的土地协议也可以撤销,黄凤奎的做法只能挑起更多的社会矛盾,煤矿老板和他的关系走到最后,将带来严重的政治后果!”
“我们4000多群众的矛头指向黄凤奎:你一个副书记应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如此的副书记只关心老板利益,在供煤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4000多群众的疾苦被这个副书记抛在一边去了。有钱有势的官员站在煤矿老板的利益说话,其背后见得阳光么?”
……
哪里有煤矿开发,生活在煤矿周围的农民就遭殃!代表4000多群众上访的我们通过网络呼吁,要是以党委副书记黄凤奎为首的官员真的要一意孤行帮助煤矿老板撕毁供煤协议,4000多群众和煤矿发生冲突,一旦出现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黄凤奎等一定要被追究责任的。有言在先,拭目以待。
上访代表:刘德厚 黄绍荣 刘才科 刘恩林 涂向胜 古开平)
(电话:1 3 4 0 8 8 0 0 6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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